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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9日,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关中地区4月份大气污染预警网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区热点网格(S1601372)PM2.5同比去年且环比上月改善程度最差的预警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全区大气污染防治为契机,狠抓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全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对预警网格(S1601372)进行排查,现将排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东至安坡、小河沟、南至老虎沟、西至沟渠埝、北至北窑里。其中印台区包含前坡、安坡。对8家企业、5家施工单位、3家餐饮门店、交通运输道路进行了全面排查。
1.陕西绿能低碳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王家河液态天然气加注站,发现厂区地面积存有明显煤尘、积尘,车辆进出站有明显扬尘现象,严重影响园区空气质量。园区已多次督促让其公司定期清理厂区的积尘,但该公司一直未落实。园区下发督办单(铜王园督字〔2019〕26号),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2.铜川市海洋物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拉煤运输车出入冲洗不彻底,大部分车辆有带煤泥上路的现象,晴天后出现二次扬尘现象,严重影响园区空气质量。园区下发督办单(铜王园限改字〔2019〕9号)、(铜王园督字〔2019〕19号)限期整改。
3.铜川航霄钢结构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在生产过程中厂房内还存在有明显的粉尘颗粒物,安装的焊烟回收机流于形式,生产过程中未开启使用。喷漆过程中,喷漆房未开启使用,直接喷涂。园区下发督办单(铜王园督字〔2019〕25号),督促立即整改。
4.铜川市天米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有明显的挥发性气味,该公司已委托具有资质的公司对挥发性气味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5.铜川市家瑞木门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生产厂房内有加工木材漂浮粉尘物,部分加工生产线,未密闭处理。督促企业对未密闭设施,进行密闭处理。
6.陕西聚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优质岩棉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有明显刺鼻性气味,厂区东南角有露天焊接设备及材料,物料大棚前有明显灰尘。园区下发督办单(铜王园督字〔2019〕23号),督促立即整改。
7.陕西鸥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内黄土未100%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未安装,施工现场未100%硬化,现场雾炮机未启动,流于形式,车辆出入时出现大量扬尘现象。园区已督促该公司进行整改,该公司正在整改中。
8.陕西凯利金工贸有限公司(节能环保玻璃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陕西智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板生产线项目)两个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施工,园区分别多次口头通知及下发督办单(铜王园限改字〔2019〕16号)、(铜王园限改字〔2019〕21号),限期整改。
9.陕西润丰建设有限公司(双创基地),针对该工地未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园区下发督办单(铜王园督字〔2019〕17号),要求该工地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5月23日厂区围墙开始施工,部分物料除正在装车运走的,其余已全部覆盖完成,进出工地的车辆实行100%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已硬化完成,有专人负责清扫。室外土方施工时有雾炮机和洒水车进行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内倒土运输车辆用自带挡土板或毡布覆盖,外进倒运车辆未覆盖或覆盖不严密的不准进入工地。
10.铜川市鸿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园区铜黄路南段拓宽改造工程),工地部分黄土未覆盖到位,大面积黄土裸漏。园区已下发督办单(铜王园督字〔2019〕18号),目前裸漏的堆土已经进行覆盖完毕。
11.铜川市拘留所大门及拘留用房项目,工地部分黄土未覆盖到位,大面积黄土裸漏。园区下发督办单(铜王园督字〔2019〕21号),目前裸漏的堆土已经进行覆盖完毕。
12.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合铜高速TJ-11标段,该公司TJ-11标合铜高速项目占用原热电厂院内空地堆放砂石物料,物料堆放场地、道路未硬化,煤渣、积尘较厚,车辆经过产生大量扬尘。园区对该公司项目部进行现场督促、电话督促,并向该公司下发督办单(铜王园限改字〔2019〕5号),之后,该公司物料堆场仅对部分物料进行覆盖,未完全落实物料防扬尘措施,园区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存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13.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合铜高速
TJ-11标段(一号搅拌站):该厂区车辆冲洗设备未开启,流于形式,车辆直接驶出厂区,产生明显扬尘现象。厂区有积尘现象,未落实洒水抑尘。园区督促项目部尽快完成整改,并下发督办单(铜王园督字〔2019〕24号),督促立即整改。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对园区建成区内招商引资企业建设工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地进行全面巡查检查,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即: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围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落实“四个禁止”即:一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禁止未经冲洗和密闭的车辆上路、禁止燃烧烟煤和燃烧生活垃圾、禁止拆迁或其他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过程中不采取喷水防尘措施。
(二)加大道路洒水抑尘频次
采用湿式清扫、洒水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进行高频次洒水压尘作业。加大铜黄路、纵二路、纵三路、横一路等主次干道洒水抑尘力度,始终保持道路湿润。强化精细化保洁及地毯式吸尘,做到“七净”即:车行道净、人字沟净、人行道净、绿化带树坑周围净、墙角净、雨污水井净、垃圾箱周围净。
(三)深化工业污染源监管
督导污染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大对园区所有工业企业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检查陕西聚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铜川航宵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铜川家瑞木门有限公司、铜川市海洋物资建材有限公司、铜川天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厂区(车间)洒水抑尘、清扫保洁落实情况,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四)强化物料堆场扬尘监管
督促合铜高速TJ-11标段1号拌合站、合铜高速TJ-11标段物料堆场(原热电厂院内)、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物料堆场(岩棉南侧)等各类工业企业堆场、临时堆场,落实仓储、罐储、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五)加大加油(加气)站洒水抑尘频次
督促中石化铜川分公司赵家塬加油站、陕西绿能赵家塬LNG加气站、铜川鸿通新能源赵家塬CNG加气站增加厂区洒水抑尘及清扫频次,每天至少洒水5次以上,始终保证厂区路面湿润过车不起尘、无浮尘煤尘。
三、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巡查力度
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对建筑工地、道路交通、工业企业、秸秆垃圾树叶焚烧的巡查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确保预警网格区域内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