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4项陕西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1 09:34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办,市污水处理厂,各相关单位:

今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代替DB61-941-2014)》《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224--2018代替DB6-224-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7-2018)》4项陕西省地方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标准的学习、理解和执行力度,确保各项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工作严格规范,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办组织辖区燃气、燃油、燃煤、生物质等锅炉使用单位,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依据监测结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实施改造,做到达标排放。

二、黄堡镇、王益办、王家河办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督促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标准执行,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1月1日前完成改造并按照标准执行。

三、市污水处理厂要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224--2018)》要求,强化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做到达标排放。同时,按照新标准要求加快提标改造工作推进, 2020年4月1日按照新一级A标准排放浓度限值执行。

四、辖区各相关工业企业要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224--2018)》对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快提标改造,按照标准规定时限落实大气、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我局将对辖区内相关单位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监督达不到新排放标准的单位进行治理。

附件:批准发布的4项陕西省地方标准目录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pdf

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9.pdf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pdf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pdf

铜川市王益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29日


网络编辑:李智
信息审核: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