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如何申请,具体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户申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村评议公示。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办,并对公示存在异议或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三)镇办审核公示。镇办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区)级审批。审核结果要在镇办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县(区)级审批。县(区)级对于镇办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出具房屋危险程度鉴定等级,核定改造方式,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于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