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政策宣讲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9 09:51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活动的通知》(铜王脱贫攻坚办发〔2018〕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农民工返乡过年期间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扶贫政策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2日前

二、宣讲对象

各涉农镇办、各村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群众家里“当家”“拿事”的人,返乡常年在外务工人员。

三、宣讲方式

1、区危改办在黄堡镇、王家河办、王益办设立宣传分会场,举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培训会。各涉农镇办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培训人员等各项筹备工作。

2、各包村部门要通过“院落会”、上门入户等方式对群众家里“当家”“拿事”的人、返乡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讲及答疑,确保农户政策知晓率。

四、宣讲内容

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详见附件)。

五、宣讲要求

各宣讲人要熟悉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准解答群众对危房改造政策的疑问,防止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同时于3月1日前将宣传资料及时报送至区住建局。

附件:王益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册




王益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册


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针对群体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低保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4、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

已列入易地移民搬迁或由民政部门负责供养人员除外

二、申请危房改造程序

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表会议民主评议(名单公示7天)→镇(办)审核(名单公示7天)→区级部门鉴定房屋及审批

三、鉴定农村危房等级

区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2009〕69号)对各涉农镇办上报的疑似危房进行鉴定,鉴定房屋属于整栋危房(D级)要进行原址翻建,鉴定为局部危险(C级)的要进行修缮加固。

四、房屋改造面积及方式

改造房屋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改造后的房屋要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改造方式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实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可由各涉农镇办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五、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扶贫等部门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准予交付使用。

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目前,2018年王益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继续按照2017年标准执行,即C级1.5万元,D级补助资金1人户2.58万元、2人户2.8万元、3人户3.6万元、3人以上户4万元。

七、资金拨付方式

由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农户。各涉农镇办组织实施统建的可在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网络编辑:李鑫
信息审核:刘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