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2017年王益区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方案

来源: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6 09:41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为加强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市住建局转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方案通知》(铜住建发〔2017〕1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安全为本、减轻负担、扎实推进、明确责任“原则,重点解决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困难,确保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脱贫任务如期完成。-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确保“三不愁、两保障”中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2017年计划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4户;2018年至2019年完成全区存量农村危房改造,通过实施改造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精准认定对象。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与扶贫部门正在开展的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进行,区住建局要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已列入异地扶贫搬迁规划、由民政部门负责供养人员除外),按照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户核查认定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房(C级)房屋级别,出具鉴定意见,明确改造方式。区级、各涉农镇办、村级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台账,各涉农镇办要将农户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确保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一致。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户残疾人家庭等其它对象精准识别工作,按照民政、残联部门确认资格认定。

(二)严格建设要求。一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改造房屋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贫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二是严格控制改造方式。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D级危房应拆除新建。三是控制统建比例。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镇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除安全原因不宜在原址建设外,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原址加固、就地新建、就近翻建。四是严格控制建设工期,按照住建部要求,当年项目当年必须全部开工,次年6月底前必须全部竣工。黄堡镇、涉农办要选取1-2个村,作为农村危房改造样板村,以点带面,做好示范引领。

(三)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办)审核、区级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落实改造对象在村和镇(办)两级公示制度。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程序。实行改造户一户一档,纸质和电子档案双重管理制度,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公示、审批、协议、工匠培训等资料,档案资料应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将农户档案信息和实施改造照片录入住建部村镇建设管理平台中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社〔2011〕102号)要求,加强监管,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区发改、财政、住建、扶贫等部门负责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管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现象。区审计、监察、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质量监管。各涉农镇办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17〕112号)要求,全面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的五个基本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区住建、扶贫等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技术指导、农村工匠培训、房屋危险鉴定、农房设计等工作。对农户自建的,各涉农镇办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指导农户和施工单位严格按标准规范施工,定期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建筑节能、新型材料应用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记录在册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记录,定时回访、限期整改,做到“三个到位”,即选址安全监管到位、日常巡查监管到位、竣工验收监管到位。统一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责任追究制,区住建部门要从设计、施工图审查、个人和企业资质、工程施工和工程验收等方面实行全程管理。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区住建局会同发改、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

四、2017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部署(1月1日-3月31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成立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部署整改及全年工作。

(二)核查整改(4月1日-5月31日)。区住建局会同扶贫部门,对非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房逐户核查,鉴定房屋危房级别,确定改造对象,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全面完成中央反馈问题及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计划下达(6月1日-6月30日)。结合鉴定核查危房改造名单,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扶贫部门,下达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四)项目实施(6月1日-2018年6月30日)。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加快实施。

(五)督查考评(2017年4月1日-2018年6月30日)。实行常态化暗访督查。区农村危房造脱贫办公室牵头,对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排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实现贫困农民住房保障的重要民生工程。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增设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同时,区住建局也建立了领导包抓镇办的工作机制,明确每名班子成员包抓一个镇办,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各自包抓涉农镇办危房改造脱贫工作。各涉农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落实补助资金,确保项目实施。及时落实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户均不低于2万元予以保障;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不超过1万元。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其中中央户均补助按照标准下达(2016年户均7500元,2017年有望进一步提高)、省级户均补助5000元、市级户均补助3000元,区级户均配套4500元。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到位。

(三)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月通报、季讲评、年终综合考核”的考核机制,区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要加大各涉农镇办危房改造工作督查力度,开展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整改回复。在督查中,对工作进展快、任务完成好的涉农镇办,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不力的涉农镇办进行通报批评,并将通报结果抄送区考核办、区扶贫局,纳入年终考核中。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两率一度”。区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办公室负责制定印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同时各涉农镇办要通过简报、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户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网络编辑:陈小慧
信息审核:刘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