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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下三人因住房状况改变已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由王益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取消其保障资格,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回房源重新分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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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锦绣园小区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