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宣贯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4 11:42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已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0月 1日起施行。为做好《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结合我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宣贯工作方案,请各单位、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王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4日     

《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方案

为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条例》宣贯工作,请各镇办、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筹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做好《条例》宣贯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持久地宣贯《条例》的新内容、新思想、新要求,使政府各职能部门、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明晰权责和义务,依法依规履职、自觉遵守规约、共同缔造幸福美好家园,使全区住宅小区实现规范化运行、服务化保障、标准化建设。

二、宣贯时间

2021年9月25日--12月31日

三、宣贯内容及方式

各单位要围绕《条例》立法本意、修订背景、政策增项、突出特点、行业指导意义等内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转发国家十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建发〔2021〕1051号)精神,贯穿日常工作实际和不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条例》学习活动,使广大监管工作人员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尽快熟悉政策内容,及时了解行业发展方向,自觉在新规要求下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灵活宣传方式。各镇办要及时将住建部门印发的宣传彩页、宣传册发放至社区开展宣贯工作。同时,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条例》宣贯工作方案,制作印刷各类宣传册、宣传单页、宣传展板,动员社区在公共场所,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告栏、宣传栏、电子屏等部位进行宣传。鼓励各单位采取短视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做好《条例》宣贯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培训。10月中旬我局将邀请有关行业专家,集中组织开展《条例》培训宣讲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委派专人按时参会学习,确保全区今后的物业管理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相融合,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参加有奖知识问答。为提高全社会学习《条例》的积极性,以镇办为单位组织广大业主住户参加11月下旬在市住建局官网与《铜川日报》同步进行的知识问答竞赛活动,竞赛结束后承办方将对得分优异的个人进行奖励。

四是参加从业人员知识竞赛。为提高从业人员学习《条例》的积极性,并对学习效果进行考察检验,以各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组织从业人员(每个企业参加人数不得少于2人)报名,参加12月中旬由市住建局主办、市物业管理协会承办的“全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知识竞赛活动”。根据竞赛结果,对学习效果突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学习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条例》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新要求的务实举措;是凝聚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共识,推动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法规保障;是推动实现物业服务管理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相融合,有效化解物业服务管理矛盾、减少信访投诉量的法规遵循。各单位要深层次理解《条例》 颁布实施的上述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

(二)加强工作部署,确保宣传效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宣贯工作,要对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人员、保障经费,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丰富宣贯的形式,以务实举措确保《条例》宣贯工作取得实效。采取贴近群众的多种形式进社区、进小区、入住户,确保所有小区全覆盖。通过对《条例》立法意图、修订背景、责任权利等内容的宣传,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明晰权责和义务,推进物业住宅小区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三)促进多方联动,营造宣传氛围。区民政、公安王益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等部门执法人员、各镇办负责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沟通协调, 采取共同学习、共同宣传、共建机制等方法,将《条例》中政府、各部门、街办(乡镇人民政府)、社区、业委会(物管会)、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监管职责、权利义务宣传到位、引导到位、落实到位。通过多部门宣传引导、联动发力,共同营造浓厚《条例》的学习宣贯氛围,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街办社区牵头、社区居委会(业委会)落实的协调议事机制,共同解决化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矛盾。

(四)及时总结经验,做好信息报送。各镇办要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宣贯工作,分享好的工作经验,灵通信息,于每月20日前向区住建局书面报送《条例》宣贯工作动态,我局将择优推荐至市级部门宣传。

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2021修正版.pdf


网络编辑:许涵
信息审核:范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