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王益区住建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3 11:4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加快住建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落实省市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深化政务诚信和个人诚信建设,扎实推进信用工作,普遍增强信用意识,为全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信用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信用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以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为主线,以住建系统政务诚信和个人诚信建设为重点,以应用为导向,以服务为关键,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和应用;进一步增加信用服务的范围、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切实加强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三、组织领导

建立王益区住建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公室,由郭乐乐乐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郭东平、陈挺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为各科室具体负责工作同志。信用体系建管理办公室是住建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头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及各局属单位为成员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信息发布。

四、工作目标

(一)推进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将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统一纳入公共信息信用平台监管,建立住建系统诚信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工作办公会议制度,按照工作阶段需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办公会,听取各科室、各局属单位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记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计划等,对上报的信用信息进行审定,并作出相关决议或决定。

(二)建立健全行业信用制度规范。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各科室研究制定关于本行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信用奖惩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三)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做好与省市区公共信息信用平台管理支撑系统的对接,及时进行信用信息的更新上传工作

五、责任分工

(一)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区信用办要求,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住建系统信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化推进政务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政务信息,增强部门公信力。加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等工作,对相对人实施信用审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加强个人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公务人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执法人员培训课程,积极选住建系统个人诚实守信典型案例,扩大示范效应和榜样价值,切实增强公务人员诚信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四)个人荣誉表彰信息、单位荣誉表彰信息作出统计后上传至公共信息信用平台(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五)对双随机结果信息作出统计后上传公共信息信用平台(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科、城乡建设科、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六)对政府采购信息上传至公共信息信用平台(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七)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审批信息作出统计后上传至公共信息信用平台(责任单位: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八)对建筑企业信用、安全生产等信息作出统计后上传至公共信息信用平台。(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科)

(九)全面落实“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日双公示”制度,准确地归集、报送数据,不断提升数据归集成效。(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科、城市建设科、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市政园林工程管理所、环卫所)

(十)开展跨部门联动奖惩行动。在停车秩序、渣土运输车辆、户外广告等重点执法管理领域,推进信用制度化建设,深入开展跨部门联动奖惩行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执法管理过程中的联合教励和联合惩戒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诚信、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科、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十一)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开展“诚信活动周”、“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重信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二)加强诚信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信用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水平。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加强对涉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教育宣传,提高企业做好诚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六、做好信用信息发布工作

(一)信息发布原则。在信息发布之前,各科室、局属单位上报的信息需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原则上各科室、局属单位产生的信用信息(含纸质和电子版)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局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公室。各科室、各单位负将信用信息报公共信息信用平台。

(二)信息上传和报送。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用信息上传与报送工作,明确专人具体做好相关信息上传与报送工作,各科室、各单位产生的信用信息(含行政许可信息)不及时上传及报送、影响我局信用信息建设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科室、单位自行承担。

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监督考核

监督考核。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我局日常考核的项重要指标。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优先考虑评先评优;对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影响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193王益区住建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docx


网络编辑:许涵
信息审核:刘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