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按照你办核查上报2户符合改造条件危房户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其纳入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改造,请你镇积极行动,迅速组织施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一、改造程序
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公示-镇办审核公示-区级审批”程序及《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程农户档案册》(附件2)完善相关资料,开工前与施工主体签订“改造协议”及“农户住房安全保障房屋改造质量要求告知书”,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要求、防震措施符合规定,9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二、面积要求
面积1人户不低于20m2,2人户不低于30m2,3人户不低于40m2,1-3人户40-60m2,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低于13m2,不高于18m2。
三、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参照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执行,即C级0.6万元/户,D级1.3万元/户。房屋竣工后,你办要安排专人对已竣工房屋进行验收,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上报一户,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要向农户或施工单位反馈存在问题,指导其进行整改,对于验收合格的要及时将名单及相关资料上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将联合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无误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涉农镇办,各涉农镇办要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由各涉农镇办统一实施的,可在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四、基本要求
一要狠抓建设质量。各涉农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房屋改造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紧盯关键环节,瞅准问题多发点,定期组织人员实地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务必确保房屋建设质量合格,抗震措施齐全,建设面积符合规定;二要完善档案资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议公示,完善农户档案资料,确保档案信息完整、准确;三要严把时间节点。本次改造时间紧、任务重,请你办迅速行动,立即安排,多措并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