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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通知,新区锦绣园3-4#楼已于9月23日开始交房。请已分配到该楼栋但还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保障对象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保障对象需带房产证明(已婚带夫妻双方房产证明,未婚带保障对象房产证明)前往王益区保障中心开具《公租房分配通知单》,于11月7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公租房分配通知单》到新区锦绣园入住服务中心办理交房入住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保障对象自愿放弃本次保障资格,由市中心将收回住房重新进行分配。
咨询电话:3197717或2392015
附件:王益区3-4#楼未办理入住手续人员名单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