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铜川市王益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铜川市王益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公示信息

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03 11:07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行政执法主体

铜川市王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铜川市王益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铜川市王益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三)《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

(四)《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五)《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七)《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八)《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九)《陕西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十一)《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十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1.划入区环保局承担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2.划入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监局)承担的户外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3.划入市交警一大队承担的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4.划入区水务局承担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以上跨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划转后,其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不变。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行具体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涉及职能划转的区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二)王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益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住房建设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3.承担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责任,指导黄堡重点镇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

4.负责指导、规范辖区内物业管理行业行为,加强物业服务活动日常监管,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进行日常考核,依法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

5.负责规划区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广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8.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房产市场秩序和房产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违法案件。

9.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12.负责制定全区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下达平战结合任务。

13.组织制定和修改全区战时人口疏散基地建设方案。

14.制定战时全区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质和水电供应及其他各项保障方案。

15.负责全区人民防空警报器社会化管理工作,保证战时防空袭和平时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时准确及时的进行报警。

16.负责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行政案件。

17.制定全区人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人民防空教育。

18.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工作。

19.负责防空防灾工作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有关规章、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行业建设专项规划、维护费用的年度计划,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区级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协调中省市驻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4.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全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中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方面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6.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照明、景观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内涝防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

7.负责制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依法依规对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规划设置进行管理。

8.负责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推进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有关信息公开工作。

9.按照市、区两级职责分工及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从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监局)、市交警一大队、区水务局划入部分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时,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上述范围内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10.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督电话:0919--2188229

附件:王益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持省政府执法证人员统计表.xlsx


网络编辑:李鑫
信息审核:刘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