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强检查、促整改、 补短板、见实效”活动工作方案

来源: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6 16:46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进入四季度,企业为了赶产量、赶工期、追指标,容易出现超强度、超定员完成生产建设情况,为扎实做好四季度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安全生产“强检查、促整改、补短板、见实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王安委会发〔2017〕9号)要求,结合我区住建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安全事故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依据,按照“强检查、促整改、补短板、见实效”的总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建筑施工在建项目为重点的整治活动,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常抓不懈,全力抓好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住建系统四季度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二、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安全水平,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收官。

三、组织领导

成立王益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强检查、促整改、补短板、见实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俊涛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石建平、何鑫、陈挺,具体负责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总结上报工作。同时,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检查组,切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强检查、促整改、补短板、见实效”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程,取得实效。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从即日起至12月底,对全区建筑施工工地保障性住房及棚改项目和重点镇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

五、整治检查内容和要求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自查、排查、台账是否健全,整改是否到位;在建项目手续是否完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施工现场公共设施管理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消防、防火、用电等工作情况,突出检查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施工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是否建立,整改是否到位;

2、全面检查在建工地各类手续尤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是否完善、齐全;

3、全面排查施工吊篮、升降机、脚手架、高大模板、垂直运输机械、桩工机械的安全隐患。依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有关规定进行严查;

4、排查深基坑临边防护、边坡防坍塌、洞口防坠落等措施落实情况,对深基坑、围墙、建筑物和生活办公区域周边山体和高边坡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坍塌和滑坡事故发生;

5、排查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隐患,是否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6、排查治理外电线路(高压电)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的安全距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排查模板支撑体系安全隐患和建筑物预留洞口的临边安全防护,防止模板坍塌、高处坠落和落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8、排查施工工地配电室、木工制作场地、电气焊场地、油漆作业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要扎实开展好“强检查、促整改、补短板、见实效”安全生产活动。全系统上下要牢固树立安全大于发展的思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强检查、促整改、补短板、见实效”活动。对照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本行业特点,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和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切实落实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经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台账,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复查机制,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

三是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源头。对因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未到位、监管不力及措施不实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行严厉追责。

请局属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强检查、促整改、补短板、见实效”活动小结及月报表报区住建局业务科。


网络编辑:李鑫
信息审核:刘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