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庭院绿化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3 11:35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暨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庭院绿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区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庭院绿化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铜城发〔2017〕39号)的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申报标准。各单位要按照《铜川市绿化管理标准》,指导辖区单位、居住区创建工作,对申报创建的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市级庭院绿化先进单位(居住区)要严格把关,做好初验申报。凡申报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须是市级庭院绿化先进单位(居住区),同时要提供绿化效果资料。

二是加强绿化管护。对已命名的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各单位要按照庭院绿化标准认真复查,对花草树木管护不到位、环境卫生差的单位(居住区),要督促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园林设施毁坏严重,绿化用地改作他用,无法恢复的单位,将按程序降低格次或取消命名。

三是及时上报资料。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同意后,于8月5日之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报区住建局,我局将在8月份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网络编辑:陈小慧
信息审核:李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