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复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0 11:1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和健康城市建设,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开展复查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铜住建发〔2016〕302号)精神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开展城乡垃圾集中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从今年元月份起,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复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重要批示精神,突出抓好全面排查、分类整治、执法监管和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2020年末完成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工作。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2月10日—2017年3月10日)

各镇办和区环卫公司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管辖区域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摸底排查工作,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排查和填报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3月10日—2017年12月30日)

各镇办和区环卫公司是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治理工作,共同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对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细化整治任务,夯实整治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按期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建立长效机制,跟踪督办,确保整治到位。

三、主要任务

一是统筹协调排查工作。各镇办和区环卫公司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推动复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区城建监察大队和区环卫公司要切实抓好建筑垃圾清运监管,实行密闭式清运,防止抛洒、飘落、滴漏,组织开展建筑垃圾乱倒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倾倒行为, 确保建筑垃圾规范收集处理。

三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五个王益”发展战略,以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暨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重点抓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备的配备和设施的建设,切实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办转运、区处理”工作机制,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是推进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

2、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活动,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各类载体,宣传整治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态势。

3、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好整治活动,确保顺利完成整治任务。

4、严格标准,强化督查。区住建局将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成立由分管副局长王亚秦为组长、石建平、何鑫为成员的督察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工作进展情况较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确保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复查整治活动圆满完成。


网络编辑:陈小慧
信息审核:李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