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王益区水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王益区水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水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17〕17号)和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51号)的要求,大力推进全区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一)地表水
2017年底,漆水河新村断面水质达到Ⅴ类,不低于2016年水平。(区环保局负责,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各镇办配合,以下任务均由各镇办配合,不再另行说明)
(二)黑臭水体
全面完成漆水河王益段黑臭水体整治任务。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区住建局负责,区环保局、区水务局配合)
(三)饮用水水源
完成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区环保局负责,区水务局配合)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一)工业污染防治
1. 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向社会公开已取缔“10+3”企业清单。加强执法监督,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工业企业死灰复燃。(区工信局负责,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配合)
2. 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2017年底前,黄堡工业园区、王家河工业园区建成全覆盖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并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市污水处理厂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黄堡工业园区、王家河工业园区、区环保局负责,区住建局配合)
(二)城镇污染治理
3.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全区污水管网延伸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整治污水直排。建设老虎巷、小河沟、大同沟等支毛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区住建局负责)
4. 规范污泥处理处置。督促市污水处理厂加快污泥资源化处置工程建设,健全污泥转运管理机制,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区环保局负责,区住建局配合)
5. 城市节水工作。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区住建局负责,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6.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完成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前期准备,制订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到2017年底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化肥利用率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不低于2016年水平。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对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开展风险评估,对环境激素类化学品实施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区农林局负责,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7.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快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2017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区环保局、区农林局负责,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水务局配合)
8.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完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体系,加快推进旱厕改造,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区环保局负责,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配合)
(四)水资源节约保护
9. 控制用水总量。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单,把规模以上重点用水单位纳入国家和地方水资源管理系统,严格监管。严控地下水超采。排查全区已建机井并编制名录,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逐步予以关闭。(区水务局负责)
10. 严格水资源管理。按照水利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水资源〔2014〕61号)要求,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措施。(区水务局负责)
11. 提高用水效率。开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明确全区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镇办,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严格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相关目录。(区水务局负责,区发改局、区工信局配合)
(五)水生态环境保护
12.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评估,依法清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水源监控、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加快城市备用或应急水源建设。(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负责,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住建局配合)
13. 防治地下水污染。配合开展“双源”(城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及补给径流区内重点监管污染源调查评估,完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年度目标任务。石化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逐步实施必要的防渗处理。2017年底前,全区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建设。(区环保局、区商务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配合)
14.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按期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他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在2017年底前完成。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区环保局负责)
15. 提升水环境监管水平。推进全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设。着力提升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区环保局负责,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配合)
16. 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部门的协调联动,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区信用办负责,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配合)
(六)强化科技支撑
17. 加强环保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按照市水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做好水污染防治技术示范推广,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污泥资源利用和安全处置等适用技术,推动科技成果共享与转化。(区教科体局负责,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配合)
(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18. 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收官。完成漆水河基础设施、河道修复、堤防整治、景观提升、土地利用、水土保持等六大类工程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做好《铜川市王益区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5 – 2017年)》收官工作。(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负责,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配合)
(八)环境信息公开
19. 环保“黄红牌”制度。制定并实施《铜川市王益区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管理制度暂行办法》,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区环保局负责)
20. 城市饮用水安全。协调资质机构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黄堡净水厂、王家河供水厂和用户水龙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负责)
21. 水环境质量发布。在区政府网站及主要媒体上,按季度发布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区环保局负责)
22. 重点污染源环境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污染源环境信息。(区环保局负责)
23. 典型案件。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区环保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河长制,夯实属地管水治水职责,各镇办要认真组织制定并落实河道治理计划,推动本辖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区分段履行好流域水环境管理主体责任,以一域清流确保全区水污染防治目标实现。要强化部门水污染防治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年度计划,加强落实督办,确保管水治水职能履行到位。
(二)强化调度通报。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最后5日内向区环保局报送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区环保局定期进行通报。
(三)加强工作台账核查。各镇办及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重点工作管理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更新存档,并形成电子台账,于12月10日前连同年度工作报告一并报送区环保局。
(四)严格考核问责。对照年度实施方案,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对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环保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给全区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