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1 16:22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17年是我区奋力追赶超越、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扎实推进省级县域信用建设综合试点示范区建设,为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和“五个王益”建设营造诚信社会氛围。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1. 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3号),有关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推行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立信用“红黑名单”清单制度,发布区、镇办两级政府诚实守信“红名单”项目和违法失信“黑名单”项目清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制度,发布区、镇办两级政府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区信用办、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负责)建立两个“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全区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联合奖惩工作格局。(区信用办负责)

  2. 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落实省、市政府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推动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加强动态更新管理。(区信用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3. 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制度。按照《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陕西省各市(区)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我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考评办法》。(区信用办负责)

  二、推进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入

  4. 协调区级部门全面接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做好区级部门信用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区信用办负责)

  三、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5. 持续加强信用信息报送。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的通知》(铜政办发〔2017〕10号)工作安排,组织区级各有关部门持续做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的报送和更新工作,实现全区各类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分类监管、“双随机”“红黑名单”、审判执行等信用信息全归集,法人(组织)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全覆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零遗漏。(区信用办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6. 强化“双公示”信息报送。持续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规定,及时将“双公示”信息报送至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各有关部门负责)

  四、推进信用信息应用

  7. 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要全面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将查询国、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纳入行政审批和重大决策工作流程。(各有关部门负责)

  8. 促进部门间企业信息共享。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企业注册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双告知”工作;各部门要及时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自行获取记于企业名下的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9. 便捷信用信息查询。建设“信用王益”网站,整合集中中省市企业信息查询、公示等系统,介绍指导系统功能,引导利益相关主体、消费者、新闻媒体查询使用企业信息,对失信者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区信用办负责)

  五、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10. 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勤政高效、坚持守信践诺、坚持失信惩戒”的基本原则,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探索构建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守信践诺和失信记录机制,把政务守信履约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区信用办负责)

  11. 深入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行业信用分类监管、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等信用管理制度,全方位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完善信用记录。(区商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供销社、区金融办等部门负责)贯彻《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和市落实意见,制定我区落实意见。(区信用办负责)

  12.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加快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推进个人信用记录的归集整合和共享共用。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从业资格认定、技术职称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创业扶持、社会救助、公共服务、评先评优等领域推广使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推进医疗、教育、科研、社保、文化、体育、旅游、劳动用工等民生领域信用建设。(区人社局牵头,区住建局、区教科体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文广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

  13. 不断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整合审判执行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违法犯罪信息和司法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强化行政司法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

  14. 完善环境守法诚信建设。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全面引入信用约束机制,加强环境执法信息的采集与共享,把政府、企业、个人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作为重要信用评价内容。推行企业环境信用承诺、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和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加强对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督和考核,完善责任追究和市场退出机制。探索推行“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对环境守信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支持,对环境违法企业严格实施信贷限制。(区环保局牵头,区金融办、区信用办负责)

  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程

  15. 扎实做好我区省级县域信用建设综合试点示范区建设。落实任务分解,强化目标责任。(区信用办负责)

  16. 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程。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16〕59号)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各涉农部门信用信息及农户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区政府金融办、区信用办负责)

  七、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

  17. 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大力弘扬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建立“信用王益”网站,扩大诚信教育宣传覆盖面,提升教育宣传效果。(区文明办、区信用办,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重点教育宣传活动,落实好《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校园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举办2017年“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在安全生产月、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突出诚信主题。(区教科体局、区信用办,各有关部门负责)

  18. 健全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以诚信典型引领诚实守信。区级部门、各镇办每季度至少向区信用办报送1个信用奖惩典型案例并通过“信用王益”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各部门、各镇办负责)

  19. 强化信用文化传播普及。举办王益讲堂、区政府领导集体学法等活动,促进领导重视信用、践行信用、推进信用建设。(区政府法制办、区信用办负责)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培训,邀请专家对《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解读。(区人社局、区信用办负责)加强信用建设培训,组织区级部门信用工作人员开展信用建设应知应会内容教育。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和各行业诚信创建活动,宣传和树立社会诚信典范,引导全社会诚实守信。(区文明办、区信用办,各有关部门负责)

  八、强化工作机制建设

  20.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及联络员助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和工作机构职责,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切实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信用办、区财政局负责)各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理顺信用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员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区信用办负责)

  21. 加强对各镇办、各部门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每季度通报落实情况,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各镇办,区政府办,区信用办负责)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王超
信息审核:孙亚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