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四创办:
《王益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王益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第一章 背景及现状
一、规划背景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全面深化,王益区进入实现医疗卫生现代化的关键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外来人口就医等所带来的挑战,满足公立医院改革、"医养结合"和多元化就医需求,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特编制《王益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现状
王益区属于陕西省铜川市,位于老市区中心地带,面积162.2平方公里,人口近20.24万,辖7个镇办,是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区(县)之一。居民健康状况良好。近五年,我区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12‰。
经过长期发展,王益区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截止2015年底。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7个。其中综合医院10家(三级医院2家,二级医院2家,企业举办医院6家),镇办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家,民营专科医院4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精神卫生机构1家,厂矿企业卫生所、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机构107家。开放病床2238张,千人口数病床11.06张;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56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78人(千人口医生3人),执业注册护士1296人(千人口注册护士6人)。
2015年完成诊疗人次79万人,住院8.6万人次。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在为82.73%左右,其中10家基层医疗机构开放床位237张,病床使用率为33.01%;4家民营医院开放床位216张,病床使用率仅为21.22%,基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略低于全国水平。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
一、规划目标
在规划期间,通过对卫生资源的合理调整配置,到2020年,建立起既能保障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又能满足多层次卫生服务需求,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合理、有效、经济、公平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卫生服务整体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发展思路
(一)立足王益实际,发挥区位优势。针对本区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自身就医环境。主动发展对口支援和业务合作关系,发挥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通过将专家请进来的模式留住患者。
(二)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重点提升公立医院,尤其是专科服务能力,针对本区居民的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死因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方案,与省、市合作医院进行对接;依据服务人口控制医疗资源整体规模,鼓励有潜力的社会办医院明确定位、提升能力,扩大规模,进行资源整合,做精民营医院;明确乡镇卫生院发展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职能定位,提升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三)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从新农合的支付方式改革入手,转变医疗机构依靠不断增加业务量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注重卫生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总量发展原则。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各类医疗资源。统筹城乡、层级间医疗机构设置,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重点支持地域偏远、交通不便、诊疗需求突出的地区,保证城乡居民公平均等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三)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中西医并重原则。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要保持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建好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人员,使中医药服务得到全面推广应用。
(五)坚持公平和可及性原则。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促进公平、公正。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原则上200米半径内已有医疗机构的不再增设同级别和同类别医疗机构。鼓励建立技术合作关系或对口支援,合理分流病人,提高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
四、规划指标
(一)规划内容
本规划内容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和村卫生室。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和村卫生室。
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
(二)规划总量
到2020年规划数量小幅度调整。
第三章 医院资源
在不断提升现有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规划期内新增专科医院3家。
一、综合医院
1、三级综合医院。截至目前,市属三级综合医院2所均分布在我区的实际,我区暂不设置三级综合医院。
2、二级综合医院。不断提升区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使其真正起到区级医疗龙头的作用;规划期内,力争达到医疗技术水平强,设备先进齐全,功能服务完善的二级甲等区级综合医院。
3、一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再新增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一级综合医院。
二、专科医院
大力扶持民营专科医院,规划期内,新增设置3所有一定规模、特色较强的专科医院。
第四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及主要职责
(一)明确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所(室)、门诊部及诊所等。
(二)强化主要职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规范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社区卫生机构
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以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的原则,规划期内,规范七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
(二)乡镇卫生院
每个建制乡、镇(街道)均设立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街道)卫生院。规划期间,保留设置乡镇卫生院3个(其中中心卫生院1个)、街道卫生院1个,原则上不再新增。
(三)村卫生室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切实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目标是辖区村级基本医疗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规划期内,完善设置的39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再新增。适量减少普通村卫生室数量。
(四)医务所(室)
机关、社团、企业和事业单位医务室可因实际情况申请设置医务室。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置的医务室不得对社会开放,且医疗用房必须在单位内部。
(五)门诊部
保留现有设置的2所门诊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再新增。
(六)诊所
诊所总量控制在55所以内,且每个类别诊所应均衡发展,口腔、临床等每个类别诊所均不超过总量的30%;中医等类别诊所适度放开。
第五章 公共卫生机构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加强区疾控工作的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功能。按照不同疾病防治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积极开展防治工作,稳步降低我区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
二、卫生监督机构
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做到网格到底、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综合考核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执法设备达到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点做好医疗执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
三、妇幼计生保健机构
规划期内,要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建成1所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形成以儿科、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服务等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完善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四、精神卫生防治
规划期间,保留区精神康复卫生站,完善政府主导,各镇(街道) 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精神卫生综合防治体系。继续加大建设投入力度,逐步形成卫生业务指导与疾病防治结合的服务体系。
第六章 卫生人才队伍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06人、注册护士数达到6.12人,医护比保持1:1.4,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人才规模与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
一、医院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援外援藏、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院可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医院,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到2020年,初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边远贫困地区可以适当增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配备具备中医技能的乡村医生,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公共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0.8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市、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
第七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联防联控、信息共享和分工协作机制,实施专病专策,共同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病等防治工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督查,医疗机构要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相应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
二、分级诊疗
建立不同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模式和就医秩序。健全网络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合疗分级报销制度,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逐步实现90%患者在县域内诊疗的目标。
在确定分级诊疗病种、病种定额、医保报销比例等方面,实行同等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同等标准、同等价格的政策。通过医疗联合体、县镇一体化和镇村一体化的形式,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将公立医院的门诊向社区延伸,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公立医院要设立全科医学科室,在全科医学体系内为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服务。
三、中西医结合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和治未病服务,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疗效突出的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发展中医特色优势,构建孙思邈药王文化浓郁的医疗机构。鼓励拓展服务领域,形成健康维护、疾病治疗与康复、医养结合融合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模式。
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完善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建设,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0年,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孙思邈中医堂,9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能,加强卫生工作宏观调控
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是政府加强对卫生事业宏观调控,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措施。坚持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法制管理,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积极争取将卫生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管理工作,发改部门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补助政策为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相应保障;人社部门要根据机构发展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新农合和职工医疗保险经办部门要强化医保费用筹集和支付的管理。
二、明确发展重点,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将提升区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发挥基层中医药服务特色为全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重点。提升区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就是要打造专业发展平台,与省、市对口医院建立良好业务合作联系,通过远程医疗和专家会诊等形式,让患者能够在区域内就诊,降低外转率。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就是要在明确康复护理等长期医疗定位的基础上,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和上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提高病床使用效率。挥基层中医药特色就是要重点加强特色专科、康复理疗和孙思邈文化宣传,发挥中医在康复理疗方面的引领作用,积极创建省、市中医特色专科,建立区域内慢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网络,大力宣传孙思邈"大医精诚"文化。
三、深化卫生改革,推进医养结合新模式
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深化卫生事业改革,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保持各级卫生服务机构科学、有效、健康发展,建立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公立医院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组建区域医疗集团和医疗联合体,实现优势互补。继续坚持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效率和效益。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建立社区医生与患者契约服务关系,推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调动社会资源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医疗机构转型,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进医养结合新型模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要,促进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质量评价体系机制
卫生和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设置审批的前提条件。已达到规划标准的,不得规划新建、扩建医疗卫生机构。确需扩大规模的医疗机构,要充分考虑医护床位比、床位利用率、平均住院日等重要指标,严格审批。建立医院评价和评审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准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规划中、末期评估制度,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网络编辑:王超
信息审核:孙亚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