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王政办发〔2016〕40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王益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王益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王益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丰富公共文化供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满足全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4号)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28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努力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的作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起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坚持风险和责任对等原则,规范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合作关系。坚持凡是市场有效的就交给市场,凡是社会有能力承担的就放给社会,凡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可以作为的就依靠其发挥作用,凡是适合政府购买服务的就向社会购买。
三、目标任务
从2016年开始,以购买公共文化演出为抓手,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具有王益特色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群众需求及市场条件,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优化购买目录清单,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效能。
四、基本内容
(一)购买主体。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是我区承担提供公共文化与体育服务的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是我区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购买主体。从事公益服务的文化体育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需要借助社会力量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现有财政资金安排内,可借鉴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机制运作。
(二)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主要包括: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文化体育企业;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文化体育机构;其他具有承接能力的机构及个人。
原则上,承接主体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内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应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适合本地群众观赏习惯和体育活动锻炼的需求,并综合考虑到我区重点扶持的艺术门类和体育服务项目。遵循省市指导性目录,结合我区实际,目前我区拟定的购买内容主要包括: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展示等两个方面7项,目录见附件。
(四)购买程序和方式。政府购买服务原则上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方式组织实施。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各项程序规定,建立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质审核、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经费兑付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有序开展工作。
购买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也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特点,采用委托、承包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严禁转包行为,杜绝违法分包,确保购买服务的质量。
(五)资金和绩效管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随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发展,逐步加大现有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
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价管理,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承接项目的社会力量的服务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政府主管区长为组长,财政、文广、教科体、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负其责,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严格监督管理。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信用档案,对在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发现承接主体不符合资质要求、歪曲服务主旨、弄虚作假、违法分包转包、冒领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恶劣社会影响的,禁止再次参与政府购买文化服务活动。同时,加强绩效管理,完善评价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和流程安排,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王益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清单
附件
王益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清单
序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2大类) |
(4子类) |
(7项) |
1 |
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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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含戏曲)的组织与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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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承办。 |
面向农村、社区等基层地区的文化惠民演出的活动组织和承办;文化下乡等面向基层的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承办;配合本地重大活动的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和承办。 |
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含讲座)的组织与承办 |
各类公益性基层文化人才培训。 |
各种公益性文化讲座。 |
各类普及性艺术培训。 |
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
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
2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展示 |
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的普及推广与交流展示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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