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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中心、区属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关于我市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铜医保发〔2020〕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医疗保障局 铜川市王益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30日
关于我市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1).docx
铜川市县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