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平时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了解干部队伍平时表现,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铜川市王益区平时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中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全面建立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担当作为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不断强化“三项机制”运用,激发广大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医疗保障新职责新使命,努力为铜川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提供民生服务保障。
二、考核原则
干部平时考核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担当作为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简便有效、奖惩分明”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局机关在编公职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态度、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及参加政治学习和公益活动的情况。
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1. 好:平时考核得分85—100分。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2. 较好:平时考核得分75—84分。能较好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的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 一般:平时考核得分60—74分。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完成工作不及时。
4. 较差:平时考核得分59分以下。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工作中出现失误。
平时考核评定优秀等次人数,根据区级部门季度考核结果确定,总数控制在参加平时考核总数的15%-30%之间。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干部平时考核以月考核、季定档的方式组织实施。月考核以科室为单位,在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科员由科长、分管领导分别提出审核意见,科长由分管领导提出审核意见,局主要领导进行结果审定。季定档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月考核、奖惩和民主测评得分的基础上,由局党组确定季度考核等次。
(一)月考核。由个人按照工作实绩进行月小结的基础上进行自我评价打分,满分为20分(季度累积满分为60分)。
(二)季定档。季定档综合得分在由月考核个人自评得分、奖惩得分和民主测评得分组成。奖惩得分由日常考核和奖励加分组成,日常考核按季度进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考核内容为出勤、学习、工作质量等方面情况,满分为10分。奖励加分主要参考个人或集体受中、省、市表扬奖励情况,相关资料由被考核人提供,满分为10分;民主测评以全体干部大会形式进行,测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满分为20分。
(三)奖惩得分。
1. 奖励加分。在考核中,对当年获得中、省(部)荣誉称号的,按照10分、8分标准奖励加分,并可直接确定为年度优秀。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按照5分标准奖励加分。(每项奖励加分仅适用于一次平时考核)
2.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以扣减分为主,每缺勤一次扣减1分,超过5次的一次性扣减10分。旷工一天扣减3分,累计旷工2次的一次性扣减10分;年度学习笔记按30000字计算,在考核中,每季度学习笔记字数少于7500字的扣减2分;因日常工作差错被单位通报批评的扣减2分。
因工作质量不高或失误被国家、省、市、市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按照20分、10分、8分、5分标准扣减季定档综合得分。
因病、事假当月累计超过本月考核周期一半的,不参加当月考核。
(四)公示反馈。局办公室将考核初审意见公示5天,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办公室反映,局办公室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五)上报备案。考核结束后,由局办公室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区考核办备案。
七、结果运用
平时考核结果应当吸收运用巡视巡察、审计、工作督查、相关部门业务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成果,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增强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每季度对符合发放平时考核奖金规定的在编干部进行差异化奖励。奖励分3个档次,按照20%:60%:20%左右的比例奖励,奖励系数为1.05:1:0.95。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单位平均水平奖励。
八、监督管理
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应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接受高标准严格考核。
平时考核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失真失实、谋取私利、打击报复等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平时考核中出现的检举信息、实名举报,线索清晰、经核实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处理,没问题的要及时澄清、公开正名,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实施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