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持续开展,有效规范我辖区个体经营门店经营秩序,引导辖区个体经营门店自觉树立文明诚信的经营理念,经研究,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个体经营门店评星定级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基层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以规范市民的基本文明行为和提高市民综合素质为着力点,以“个体经营门店评星定级”为载体,科学引导辖区个体经营门店自觉树立文明诚信经营理念,切实规范辖区个体经营门店市场秩序,着力提高经营户文明素养,提升七一对外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个体经营门店评星定级活动的开展,不断改善七一辖区个体经营门店的经营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对外形象,完善管理工作机制,从而达到“星店”引路、“星店”带动、“星店”影响的示范效果,以点带面的扩大创文效果。
三、参评范围
七一辖区各证照齐全的个体经营门店
四、评定内容
诚信经营星:①证照齐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②诚信经营,明码标价,货真价实,不欺客宰客;③广告招牌符合标准,不夸大事实,无违规信息等。④无举报、无投诉、无反映该店经营行为。
环境卫生星:①门头干净整洁、标语字体完整,无破损、无污渍,规范整齐;②店内外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垃圾和杂物;③店前秩序规范,无乱停乱靠,乱泼乱倒,乱写乱画,乱粘乱贴和占道经营等;④认真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等。
文明服务星:①文明经营,服务热情,不店外喊客、跟客缠客;②从业人员着装整齐,礼貌待客;不在店外打牌、下棋、养宠物等;③礼貌用语,微笑服务,没有与客户发生争执行为等。
社会责任星:①积极配合评星定级活动,评星定级公示牌保持完整清洁,无破损;②主动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核心价值观等社会主流信息;③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安全、消防等各项工作要求;④积极履行好社会义务。
五、评定和公示方式
1.设置“诚信经营星”“环境卫生星”“文明服务星”“社会责任星”四个评星项目,每个项目设置五颗星。
2.在参评门店外悬挂“七一地区个体门店评星定级公示牌”。
3.评星定级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由街道工作组对门店的星级进行一次评定,并及时增星或减星。
六、奖励措施
凡在本年度内上升或保持四项均为五颗星的门店,在年度地区工作会上表彰并授予年度星级评定示范店荣誉奖牌。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星定级工作是提升个体经营门店形象,助力创文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社区、各办(站、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通过评星定级,在辖区个体经营门店间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展示出积极进取、不甘落后、争创佳绩的良好精神面貌,使活动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二)严格标准,科学公正。各社区、各办(站、所)要严格比照对应的评星标准,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体现考评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先进性、示范引领性,确保评星定级结果经得起广大经营业主和群众的监督。
(三)大力宣传,完善机制。要对评定出的星级示范店进行大力宣传,不断扩大先进示范的积极影响,提高各门店的参与度,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