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一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提升专项行动的方案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26 17:06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社区、各办(站、所):

2019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年,为强力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力争2019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争先进位。按照区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为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强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提升专项行动,使七一地区城市形象得到全面提升,从根本上解决公益宣传氛围不浓、市容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破损等突出问题,力争创文各项指标对标达标,进一步提高居民创文意识、参与意识,使七一地区形象更靓丽,人民生活更美好。

三、活动内容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标达标,集中整治市容环境,重点是:门头牌匾破损,门店外墙、玻璃门乱张贴经营性广告,门前三包未按照规定落实;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不及时,公厕管理差;集贸市场、便民市场未做到划行规市、保洁不到位等创文和国卫巩固提升包含的所有内容。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提升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提升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举措,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推进阶段(7月16日-9月10日)

主要围绕专项行动计划,狠抓重点工作落实推进,各社区、各办(站、所)要突出重点、全面整治,逐项推进任务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9月11日-10月10日)

主要工作是全面检查,拾遗补缺,完成城市形象提升任务,市、区创文办同时开展考核验收,通报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对整治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职责分工

各社区、各办(站、所)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标达标,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一)经济综合服务站: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做好门头牌匾破损,门店外墙、玻璃门乱张贴经营性广告,便民市场,公厕,野广告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背街小巷及时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时;加强建筑工地规范管理,增加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宣传,加大物业公司监管力度,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清理河道,治理河水污染。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抓好食品经营行业达标,重点对集贸市场、小餐饮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市场形象提升,小餐饮面貌全面改善。

(三)安监站:重点对电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电梯面貌全面提升。

(四)公共事业服务站:重点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卫生防病宣传。

(五)科教文卫办公室: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对标达标,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六)维护稳定办公室: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社会环境稳定工作;配合公安分局做好流浪犬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认识。按照区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形象提升工作与街道的中心工作和长远规划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热潮,真正把这项环境工程、文明工程、发展工程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社区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和重点,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开展提升行动。

(二)对照标准,落实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提升专项行动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落实。各社区、各办(站、所)要明确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实行任务动态管理,推进落实阶段实行一周一报制度。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媒体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深入宣传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特别是对各种不文明陋习、“脏乱差”现象公开曝光,形成舆论监督强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形象提升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考核,严格督查。街道建立创文工作督导长效机制,派专人负责督导检查,每周形成督查通报,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创文办将定期、不定期对政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办,整治效果不达标要进行返工,对整治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2019年7月15日



网络编辑:王朋颖
信息审核: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