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路街道关于推行社区“大党委”建立城市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28 11:24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构建城市大党建格局的有关要求,切实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统筹城市区域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协调发展,构建新型区域化城市大党建格局,现就试行社区 “大党委” 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的深刻变革,社区居民的构成、就业方式和利益需求日益多样化,社区承担的各类社会事务日益繁重。传统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已难以适应新形式下区域化党建发展的需要,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的组织关系互不隶属、行政隶属关系互不关联、管理格局条块分割,呈现出党建工作协调沟通难、服务资源优势互补难、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作用发挥难的“三难”状况。 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探索适合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解决传统党建模式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建立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就是要通过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突破社区党建 “封闭单一”的传统模式,适应社区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推进社区资源共享、党员共管、 活动共抓、和谐共建,构建更加开放、 更加民主、更加和谐、更加有效的社区党建新机制。

    二、基本内容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按照“区域统筹、开放丰富、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推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推进社区党建从单一型走向复合型,从垂直管理走向区域整合,从通过统筹区域内各类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建立健全以社区“大党委”为主体的社区组织体系,实现社区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共享,为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功能定位
    社区“大党委”是以社区党组织为中心,社区辖区范围内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机关、国企、学校、医院等各领域党组织融入社区,城市各领域党建与社区党建双向进入、全面融合、联动发展的区域化党建组织。
    组建社区“大党委”是城市化进程时代背景下,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服务资源、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党员管理、改善组织活动、强化城市社区党组织在区域内各项事务中的领导、统筹、协调功能的重要举措。
    社区 “大党委” 是在社区现有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基础上,由社区党委(总支、支部) 牵头,组建社区“大党委”,搭建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议事决策平台,必将进一步团结、组织发动社区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形成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联动共建大党建格局。

    社区 “大党委”隶属于街道党委,接受其党建工作的领导与指导;社区辖区内的每个党组织都是社区“大党委”的成员单位,社区“大党委”对辖区内的居委会、党组织关系无归属上级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党组织实行直接管理;对有上级党组织,但上级党组织关系不在本辖区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党组织,在不改变其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实行双重统筹协调。
    (三) 组建模式
    建立社区“大党委”主要采用两种模式:
    1.单一社区“大党委”模式。
    即在条件成熟的较大社区单独设置,直接成立单一社区“大党委”。
    2.社区联合“大党委”模式。
    即由相邻或较小的几个社区联合建立。联合社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三个以内。
    两种社区“大党委”模式,均以书记每季度定期召集党委会为主要形式研究讨论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大党委”会可及时召开。
    ( 四) 组织产生
    1.组织设置
    “大党委” 委员组成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模式配备。

“大党委”一般设委员9-11 名,其中书记1 名,副书记3名( 1 名为专职副书记,2 名为兼职副书记) 。社区联合“大党委”以及辖区单位数量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一社区“大党委”,社区“大党委”委员可增至1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1名为专职副书记,2 名为兼职副书记) 。

    2.成员产生

    “大党委” 委员的产生主要采取“直接进入+推荐+聘任”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即: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成员直接进入,非选举产生的“大党委”委员由社区党组织在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员民警、非公经济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中提名推荐,社区党员代表和辖区党员代表联合大会表决产生,街道党委审批,区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召开“大党委”成立大会,公开聘任。
    (1) 社区 “大党委” 书记的产生。
    单一社区“大党委”书记原则上由经选举产生的社区党委(总支、支部) 书记兼任。
    社区联合“大党委”书记原则上由组成“大党委”的社区党组织上级党委在联合社区中,指定一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
    (2) 社区“大党委”专职副书记、委员的产生。
    单一社区“大党委”专职副书记由社区专职副书记担任,同
时兼任社区 “大党委” 办公室主任。
    社区联合“大党委”专职副书记由 “大党委” 书记在联合社区党组织副书记中提名,经“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推选产生。“大党委” 其他委员原则上从辖区各社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社区党员中推选产生。

    (3) 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的产生。
    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的推选程序为:
    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公布社区“大党委”职数设置情况,(社区“大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不纳入推选范围);
    采取个人自荐、党员联名举荐、组织推荐等三种方式,对社区“大党委”委员推荐人选进行推荐提名;
    社区党委(总支、支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社区“大党委”成员推荐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推荐人选与拟推选职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以上。

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发布召开社区“大党委”成员公开推选大会预告,推荐拟参会党员代表。原则上推荐的社区党员代表不少于党员总数的20%,在职党员代表不少于10人,由社区党委(总支、支部)牵头召开社区“大党委”成员公开推选大会,组织辖区各社会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区党组织全体成员,以及参会党员代表和在职党员代表共同对社区“大党委”成员推荐人选进行推选。推选时,首先由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社区“大党委”成员推荐人选进行5 分钟竞职演讲,再由全体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委员两种类型,票决产生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及委员。副书记及委员按得票多少排序,得票数相同的,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不占社区领导班子规定职数。
    (4)推选结果报街道党委备案。
    3.任职条件
    社区“大党委”成员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能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社区工作,积极联系服务群众;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议事能力,积极参与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能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社区“大党委”的决定、决议,协助社区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协助社区党组织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务体系;
    (5)身体健康,具备参加社区工作的基础条件。
    4.兼职副书记、委员的退出和增补
    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委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告街道党委和社区党组织后,由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街道党委会审定,区委组织部备案后,解除其兼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街道党委会审定,区委组织部备案后,由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免去其兼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下届委员的可自行解聘。其任期同社区党组织任期一致,出现空缺及时通过推荐聘任补充配备。
    5.工作职责
    (1)收集社情民意
    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居民群众、辖区单位在加强社区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的需求。
    (2)拓展服务平台
    积极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发挥辖区资源优势,构建社区“大党委”工作和服务体系,整合社区各类资源,统筹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力量,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从优化服务和解决问题入手,协调辖区单位、社区群众之间的关系,科学设计和实施各类主题活动,拓展场地、人才、资金渠道,形成加强社区建设的工作合力。
    (3)决策重大事项
    结合辖区单位和社区实际,讨论决定社区党建、社区建设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民主自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召开社区“大党委”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全面抓好社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4)党建工作共建
    创新党的组织设置,加强对辖区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党员服务社区的意识与能力,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建立“社区党员服务站”,加强对辖区内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将辖区内的党员志愿队伍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纳入服务联盟统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加强辖区内党建资源的整合,带动引领党群共建。强化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支持和保证社区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弘扬培育先进典型,增强社区党组织的社会动员力和追赶超越的能动力。
    (5)打造社区品牌特色
    培育社区党员在党意识,积极动员和引导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提炼社区精神,铸造社区品牌,弘扬各类先进典型,打造富有各自特点的特色社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的社区归属感和幸福指数,打造联动式共建、融合式发展的铜川城市党建品牌。
    三、议事制度
    (一) 议事规则
    社区“大党委”会议由“大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二)议事范围
    1.大事共议
    主要包括区域性党的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需要辖区单位参与配合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

    2.实事共办

    主要包括服务群众、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群众就业、开展文体活动等实事。
    3.要事共决
    主要包括推选文明单位、行风政风评议等涉及辖区单位的评优评先工作。
    4.急事共商
    主要包括上级部署的临时性紧急工作,防汛、抗旱、救灾、抢险、重大信访维稳等需要召开社区“大党委”会议共同研究协商的工作。
    5.难事共助
    主要包括社区发生的急难复杂问题、历史遗留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群众生产生活方面涉及辖区单位,且社区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困难,以及其他需要共商共助共解决的工作。
    (三)议事程序
    社区“大党委”作为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议事决策平台,纳入社区综合管理体系,推行议事、决策、执行、监督四大程序。
    1.议事
    社区党组织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对环境整治、设施建设、文明创建等涉及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形成议题,在征求社区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后,提交社区“大党委”会议协商决策。

    2.决策

    社区“大党委”会议议题,一般由社区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需求提出,也可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大党委”委员共同提出。经确定的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目的要求等,一般应提前3天(自然日)通知,紧急事件、突发事件需要提交社区“大党委”会议研究决策的,即时通知。

    在社区“大党委”会议上,由全体委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作出决定。经社区“大党委”会议形成的决议,要按照规范要求记录并妥善保管,决议的内容应及时向群众公开。
    3.执行
    对于社区“大党委”会议作出的决议,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牵头,社区“大党委”委员配合,贯彻执行。
    4.监督
    以社区党员代表议事会为基本平台,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党员代表议事会,听取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对社区“大党委”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议,社区党员代表议事会的评议意见要在下次社区“大党委”会议上通报。
    四、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社区“大党委”运行的配套制度,进一步调动辖区单位和党员群众参与社区建设与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一)多元联建机制
    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便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与形式。重点抓好商业圈、楼字群、特色街、创业园等领域党组织建设,通过基层党组织结对联建、党内组织生活联抓,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联训,党的中心工作联动等方式,促进社区党建横向辐射、全面联动、共驻共建,推动形成一体化、区域性党建格局。

    (二)双向服务机制

    社区“大党委”要通过与辖区单位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大力弘扬“互惠”理念,广泛吸纳辖区社会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为辖区各类单位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搭建平台。同时,社区党组织要主动与辖区单位沟通联系,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其需求,利用社区在群众资源方面的优势,积极帮助辖区单位排优解难,营造良好的互惠服务环境。
    (三)项目认领机制
    按照项目化运作的模式,建立区域党建共建项目认领机制。在充分征求区域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每年推出一批党群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综治联防、文明共创等共驻共建项目,明确实施项目的时间步骤、推进方式、组织措施,由社区“大党委”各成员单位以及辖区各类组织,结合自身优势认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的积极性。

    (四)资源共享机制

    积极推动辖区单位党组织将党建、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党员群众开放,实现阵地资源的共用共享。充分发挥辖区单位的人才资源优势,携手开展区域性的党建活动,创新开放式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吸引、凝聚党员群众。
    (五)全面融入机制

    深化辖区各类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全面融入,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四双”工作法,倡导推动在职党员、党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离退休党员和辖区单位党员主动联系服务社区,亮明身份,发挥特长,适时适度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各类志愿服务。社区“大党委”每年应将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及时反馈至其所在单位党组织。
    (六)监督考评机制
    探索建立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双诺双述双评”制度。每年初,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明确各自需求,作出双向承诺,签订共建协议。年底,召开双诺双述双评会议,邀请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双方履职践诺打分。对驻区单位的评价结果由街道党委抄报其上级党组织,对社区党组织的评价结果作为街道党委考核社区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对于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成效较为明显的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和兼职委员,由街道党委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各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根据社区实际,认真研究,强化落实。要分梯次分层次分类型做好典型培树工作,每季度将选择一个基层党委作为组织工作会议现场点,推动大党委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强化整体推进。要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推进社区大党委建设工作,街道党委采取以点带面方式铺开,选择1-2个示范点先行先试逐步推开,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实现工作全面铺开。原则上有条件的党总支都要实现升格组建,因党员人数等基础条件尚不具备的社区,要积极借鉴有条件的社区,参照其工作模式开展社区大党委建设活动。

    3.强化机制探索。积极探索发挥社区大党委建设工作作用,借助有效载体和手段,注重发现和总结党建促发展的先进典型,要将社区大党委建设工作与社区具体工作有机结合,杜绝就党建抓党建。

    4.强化督促指导。各社区要列出时间表,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大党委建设工作指导和推动,着力解决好大党委工作推动中碰到的具体问题,街道将在7月底开展对大党委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网络编辑:王朋颖
信息审核: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