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30 16:23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

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省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卫医发〔2020〕23号)有关要求,现制定《王益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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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切实有效指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为有可能出现的秋冬季疫情做好应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加快发热门诊和感染病区规范化设置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感染病区。铜川市人民医院(北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2区级定点医疗机按照设置标准规范化设置发热门诊。设置达标依据:《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试行)》(陕卫办医发〔2020〕2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07号)《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联联控机制医疗2020〕276号)中《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关于印发发热门诊建筑装备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683号)。

2.规范发热患者就诊流程。一是全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继续执行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各级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民营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所有发热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一律就近转入2个新冠肺炎定点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要安排好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紧密衔接工作,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三是规范发热患者就诊。2个定点发热门诊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要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患者基本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四是加强病例排查。发热患者要进行“1+3”检查(核酸检测+血清抗体+CT+血常规检查),可疑患者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五是加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诊断。要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疑似和确诊病例要由专人专车(负压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六是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2家发热门诊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在国家、省发热门诊平台填报相关数据,数据要详实准确,国家、省、市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如果因为出现漏报、错报导致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大核酸检测力度

1.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

2.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市人民医院日检测能力达到2124人份、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日检测能力达到2376人份,区疾控中心日检测能力达到540人份。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通过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三)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1.精准救治患者。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备,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要在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指导下,按照国家最新诊疗规范,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防止轻症转为重症;要制定一人一案的中西医结合个性化诊疗方案,实行一人一施策、一日一会诊、一日一指导、一日一评估、一日一报告救治措施。加强治愈患者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演练,通过网络直播、线上APP、线下等培训方式,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各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严格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管理,发热门诊流程、个人防护、医废处置,严防院内感染。

3.加强医疗资源储备。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和报告制度,9月底做好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用品以及药品、恢复期血浆、核酸检测试剂和医疗设备、专用仪器、消杀产品等储备工作。各医疗机构、区疾控中心要按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医疗物资。

4.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相关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对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慢病等需要定期检查患者、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患者、儿科患者等,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要通过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加强医疗管理,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同时,各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预检分诊点的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安排专人24小时轮岗值守,严格执行疫情期间预检分诊工作流程,将预检分诊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卫健局将全力做好医疗救治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他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做好协同配合。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成立专班,加快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细化方案,完善预案,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织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分头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对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开展不利的,要开展责任倒查。

(三)明确工作进度。各医疗机构要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各医疗机构应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切实保障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


网络编辑:赵芳
信息审核: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