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区卫健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6 16:59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通知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铜川市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王益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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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铜川市王益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37号)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19)精神,全面开展我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原则,为广大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提高家庭照护能力,进一步规范婴幼儿照护机构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需求。

2021年底,在条件允许的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试点,通过改建幼儿园,规划建设1所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同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在辖区建成若干所私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探索托幼一体化服务和社区托育点建设

2023高质量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形式多样、规模适度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2025年6月,全基本形成政府示范、市场扩面、社会补充、社区支撑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及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对婴幼儿照护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

1.加强婴幼儿技能培训采取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开展育婴培训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提高家庭养育照护能力。(责任单位:团委、妇联、卫健局

2.做好家庭婴幼儿健康服务。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指导,为辖区婴幼儿提供预防接种、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估、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等方面服务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执法(责任单位:卫健

3.落实优惠和支持政策。按照《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相关规定,各相关部门落实好托育机构的税费优惠支持政策和省、市、区关于产假、配偶陪护假、哺乳假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税务局、区人社局)

4.加大扶持力度。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采取多种方式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5.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公办、民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由照护服务机构合理确定,实行市场调节。(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6.加快队伍建设。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职业工种纳入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在婴幼儿照护服务中设置一定比例的公益性岗位,用以支持照护服务机构发展。(责任单位:人社局)

7.加强科学育儿指导。探索建立专职、兼职婴幼儿照护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计生协作用,将婴幼儿照护和科学养育的理念、知识、服务送进家庭(责任单位:卫健局

(二)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的照护服务供给体系

8.强化统筹规划建设。将托育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允许教育、医疗卫生等用地类别用于发展托育服务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托育机构建设用地倾斜。对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建设用地,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要求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根据居住、就业、集中建成区域等因素,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幼儿园建设规划,新建小区在设置幼儿园时增加3岁以下托班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在2022年底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区教科体局

9.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大力支持社区(含农村社区)照护服务发展,加强社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文化场馆、体育场所、公园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共享,发挥综合效益引导专业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财政补贴、减免租金、政府购买服务、免费使用公租房、行业引导等形式,承接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建设运营,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妇联

10.探索建立“托育联合体”机制。积极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支持幼儿园开设3岁以下托班加强托班的保育教育管理,推进托幼、托育机构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区教科体局

11.大力发展普惠婴幼儿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带头为职工单独或联合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一般职工适龄子女达到20人及以上的单位,通过自建自营或委托运营的方式举办单位照护机构,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与属地各级企业合作,发挥企业优势资源开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单位:总工会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综合管理

12.加强分类指导。区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开展日常监管,区卫健局对从业机构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和培训指导,促进从业机构对照规范要求开展备案,做好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试点创建、规范提升、评估检查等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3.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和备案制度。举办事业单位性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区委编办注册登记;举办民营非营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营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民营非营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区民政局备案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业务范围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托育服务”,相关部门在办理登记后应每月将机构信息函告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    

14.严格备案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取得选址设计、设施设备、建设规范、人员资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评价、环保质量等方面的合格手续后,上传至全国托育机构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备案成功的,区卫健局向备案单位出具备案回执。(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15.规范准入管理。婴幼儿照护机构未经备案或因场地设施、人员资质以及消防、食品、卫生不达标而无法备案的,由婴幼儿照护机构监管部门牵头,督促其规范执业。(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16.落实安全责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和国家相关选址、抗震、安全、消防、卫生、环保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确保监控报警系统24小时设防和区域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90日以上;制订重大自然灾害、传染病、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确保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在紧急情况下优先保障婴幼儿安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场地设施、工作人员规模和配备、班型设置等,要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做好备案、收托、保育、健康、安全、人员、监督等管理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区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区卫健局)

17.严格监督管理。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营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民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收费的监管,在醒目位置上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有消费纠纷的,要及时处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安全发展和消防安全意识,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库;要加强卫生保健、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达不到行业标准的,由各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或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局)

18.健全职业准入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依法逐步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王益分局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6月—2021年10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全力助推婴幼儿照护工作。

2.开展调查摸排。区卫健局印发《关于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各镇办组织人员开始地毯式的调查摸排,摸清辖区注册登记托育机构的数量,大力扶持基础条件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备案和项目申报

3.实地督导检查。区卫健局实地督查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卫生保健、疫情防控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反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托育机构相关标准规范和备案登记进行宣传指导。

(二)推进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4月)

1.强化政策宣传。采取上门宣传、举办培训班、科学育儿讲座、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进一步鼓励公办、私立机构举办各种类型的照护服务中心。

2.推进备案登记。区卫健局协调托育机构登记部门,加强登记备案信息交换共享,掌握辖区登记的托育机构数量,指导辖区托育机构开展登记备案。

3.开展项目申报。优先考虑规划科学、基础扎实、信用良好、服务质量好、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申报项目,托育机构在卫健局备案后,区发改局协助托育机构开展普惠托育服务项目申报,按程序审核后,向发改委报送,力争早日完成王益街道中心幼儿园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铜川明朵托育服务项目、铜川金璐源托育服务项目建设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5月—2025年6月)

在托育机构试点建立后积极积累相关经验,并进行推广。指导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设置一定规模的普惠性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家庭养育指导等亲子服务;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一老一小”短板的重要工作。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安排部署,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顺利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健牵头,各职能部门、各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议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形成政府统筹领导、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政策保障。相关要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土地供应、规划报批建设、卫生消防、财税补贴等多方面的支持政策,对符合要求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在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立项成功后,由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的补助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区在验收后分别再给予每个新增托位0.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强化示范引领。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努力提高群众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婴幼儿照护社会环境。探索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建成一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我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覆盖率和群众满意度。

)强化责任落实。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附件:铜川市王益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铜川市王益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做好我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建立王益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工作职能

统筹协调推进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和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及改革创新重点事项,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定期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开展,规范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各职能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做法。

二、组成人员

集 人 :  海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  飞    卫健局局长 

      区政府办副主任

   员:发改区教科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王益分局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市生态环境王益分局税务局、区委编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健

卫健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深入研究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三、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负责会同区卫健局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制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行动。

区教科体局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3岁以下幼儿。

民政负责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法人的备案登记,支持有条件的镇办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

财政负责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

人社负责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予以职业资格认定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负责落实我区关于产假、配偶陪护假、哺乳假的相关政策。

住建负责依法开展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对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使用药品质量和价格公示进行监管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消费纠纷进行处理。

卫健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

区文旅局负责积极挖掘有条件的文化场馆开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

区应急局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工作。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民办非营利性、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

市公安局王益分局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自然资源局王益分负责优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完善相关规划规范和标准,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土地优先政策。

市生态环境王益分局负责依法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税务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区委编办负责事业单位性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审批登记。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防火监督检查、社会消防宣传培训、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总工会负责推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团区委负责针对青年群体开展婴幼儿照护相关的宣传教育。

妇联负责做好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四、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专家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辖区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网络编辑:赵芳
信息审核: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