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王益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5 16:15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关于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项目实施方案

2019版)

 

区妇计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妇女常见病检查制度,控制生殖道感染患病率,降低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发病率及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按照级项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项目运行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癌项目),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目标

总目标:通过宣传、健康教育、为农村妇女进行免费“两癌”检查等方式,提高妇女常见病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继续按照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年度目标:

1.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2.辖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

    3.完成级下达的检查任务,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形成完善的农村妇女定期进行“两癌”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范围

为全35-64岁农村妇女实施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一个项目周期(三年)覆盖辖区100%的35-64岁农村妇女。

三、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和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项目

1.乳腺临床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

2.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4.组织病理检查(自费):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检查(以下简称活检);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及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三)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四)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区妇计中心每年应对参与“两癌”项目所有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2.培训方式:区妇计中心制定培训计划,在每年检查开始前,采取集中理论授课和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我区工作需要,确定培训重点。

3.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财务管理、检查流程、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以及信息管理等。

4.技术人员培训内容:(1)项目的检查流程、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以及诊断标准等);(2)宫颈细胞学取材、涂片、固定、染色及阅片、TBS分类报告以及阴道镜、组织病理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3)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4)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区妇计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应积极主动协调妇联等部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

2.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3.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妇女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四、职责分工

卫健局负责承担辖区两癌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市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细则,监督考核,掌握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定期向市卫健委上报项目相关数据。

(二)区妇计中心负责辖区内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实施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项目资金。

(三)初筛机构:王家河街道卫生院、黄堡镇中心卫生院,王益乡街道卫生院为我区初筛机构,负责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可疑或异常者,应当进行追踪,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涂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当将涂片送至指定的接诊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接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3个月内对异常/可疑病例进行随访,督促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完成“两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填写。

(四)接诊机构:承担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阴道镜、乳腺彩超、乳腺X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的接诊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一)区妇计中心按照信息报送流程收集报送两癌项目信息数据。按照任务分配,将省级任务数据报送印台区,由印台区审核、汇总后,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报送内容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报送范围如下:

1.宫颈癌检查项目

1)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2)延续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上报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低级别病变(CIN1)、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原位腺癌(AIS)、微小浸润癌(鳞癌/腺癌)、浸润癌(鳞癌/腺癌)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2.乳腺癌检查项目

1)延续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2)延续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上报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二)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审核。所有检查信息要及时上报,对检查异常的病例要加强追访,收集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及治疗结局的信息,失访率应≤5%,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市级。

六、质量控制

(一)区妇计中心负责两癌项目的质量控制,按照区级项目质控方案开展项目质量控制在检查开始前7个工作日内联系市妇幼保健院,邀请市级专家对本辖区检查工作进行现场质控。

(二)区妇计中心按照级项目管理方案及相关技术指南制定辖区的质控方案,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相关机构进行质控。接受质控的机构应当包括所有初筛机构、接诊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质控内容为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各项检查操作流程、异常病例管理随访及治疗、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七、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落实,宫颈癌检查费用49/人,乳腺癌检查费用80/人,由省、市级财政承担检查经费由市级财政部门下拨到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拨至两癌检查项目办(区妇计中心)妇计中心再根据实际完成任务量,将资金下达到医疗卫生单位。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

八、项目要求

(一)落实多部门合作。积极与村(居)委、公安、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服务人群的基本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协助申请治疗补助,不断提高全市妇女健康水平。

(二)合理安排检查人群。两癌项目每三年一轮,每轮覆盖全部35-64岁农村妇女。各医疗卫生单位于每年1-4月做好项目的摸底、宣传动员,合理安排检查人群,避免在每轮检查周期中出现重复检查或应查未查的现象。

(三)建立检查长效机制。每年5-10月为两癌项目的检查阶段。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扎实开展两癌的检查工作,规范检查流程,建立长效检查机制;同时加强随访工作,提高患病妇女的治疗率。形成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

(四)加强信息管理。每年11-12月为两癌项目资料整理阶段。区妇计中心要将筛查资料进行整理、组卷、归档。同时按要求完成个案的网络报送等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组好配合

 

 

 

 

铜川市王益区卫生健康局     铜川市王益区财政局

    2019年1011

 



网络编辑:田天
信息审核: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