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的通知

来源:卫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1 09:59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及时掌握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三季度项目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 唐显 区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 杨洁云  区社区卫生指导中心主任

 :     区卫计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科长梁巧玲

区卫计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科刘文丽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病科科长黄义侠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科长赵旭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张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科长李双龙

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科长贾峰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科员丁锦凤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病科科员郭勇

妇幼计生中心孕产儿童保健科科员焦萌

妇幼计生中心基层保健科科员刘春丽

二、督查范围

辖区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督查时间

20171012-19

四、督查内容

2017各项目实施单位与区卫计局签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使用情况。

五、督查方式  

一是听汇报,听取2017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二是现场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重点人群、居民健康档案等随访管理情况及档案更新管理情况。

六、督导评价结果

本次督导检查结果将和全年考核结果一并作为20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付的依据。

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督导工作,积极配合督导组,如实提供资料,如在督导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应资料,按未开展工作打分。

2、严明纪律。本次督导人员严明纪律,秉公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3区疾控中心、妇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要及时按照文件要求时间结点严格开展督导检查,于1027日前将督导检查结果报区卫计局基妇科。

4、各乡镇卫生院与1027日前将辖区各村卫生室三季度督导检查结果报区卫计局基妇科。

时间安排表.docx

 


                                           20171010



网络编辑:田天
信息审核: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