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岁末年初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文旅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2 10:44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文件


铜王文旅发〔2023〕第 4号

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岁末年初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黄堡镇、红旗街道办、桃园街道办、青年街道办、王家河街道办、王益街道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岁末年初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排查整治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决定开展岁末年初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铜川市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2023年1月12日


铜川市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消防安全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文物保护与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管理部门和消防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2时间安排

2023 年 1月 16日— 2023 年 1月20日

3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田野文物,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1、是否按规定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2、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3、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

(七)其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六、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检查主要由王益区文旅局、公安分局以及消防大队联合检查,同时采取重点场所随机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王益区文旅局文物科。

在检查期间各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好书面记录。

(二)联合检查

由文旅局与公安局、消防大队联合组成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实施联合检查。对重大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作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重点督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三)汇总上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文物科及消防大队、公安局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

(四)重点抽查

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与消防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适时对王益区各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成立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周密、具体的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长效机制

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公安局以及消防大队要密切协作,各司其职,依法履行职责,把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纳入工作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形成良好的工作管理机制。


网络编辑:何蕾阳
信息审核:韩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