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关于印发《王益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区文旅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02 15:55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王文旅发〔2022〕8号

 

 

铜川市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关于印发《王益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黄堡镇、各街道办,区文化馆、区图书馆:

《王益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王益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办法(试行)

       2.铜川市王益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领导小组

 

铜川市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

王益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激励辖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文化实践,促进乡村文化大院公共文化服务机制规范化、体系化、长效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治理,建设乡村文化大院,强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和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结合文化志愿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实现乡村文化繁荣,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评定范围

辖区行政村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一年以上的乡村文化大院。

三、评定复审时间

星级乡村文化大院每两年评定一次,当年评定次年复审,评定、复审时间为当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评定原则

(一)分级评定、示范引领。评定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按三个级别标准评定及结果运用,示范带动、典型引领。

(二)公开透明、监督指导。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三评两公示”程序,接受区级相关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监督与指导。

(三)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评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复审,工作实绩明显退步的,予以降级或撤销星级称号,确保评定工作实效。

五、评定方法

(一)评分规则

1.实行百分制评分法。评定项目由工作基础、工作开展和工作成效三项构成,即评定得分=工作基础分+工作开展分+工作成效分。

2.采用三级评分定级。三星级乡村文化大院:90分以上,二星级乡村文化大院:80-89分,一星级乡村文化大院:70-79分,70分以下不能评定星级。星级越高,表示乡村文化大院的建设水平越高。

(二)评定程序

1.自评。以乡村文化大院为单位,对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所在行政村乡村文化理事会。

2.初评。在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指导下,由所在行政村乡村文化理事会根据各乡村文化大院自评结果,综合实际,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村域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公示期满将结果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评定。初评结果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无异后报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领导小组,经其实地查看和走访,综合评定出年度星级乡村文化大院。由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领导小组将年度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1.工作基础

(1)围绕所在行政村文化建设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及相关文化工作,落实有效,执行有力。

(2)具备一定文化艺术、非遗传承、科学普及等才能及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3)具备开展文化工作的基本空间、环境氛围、设施设备、器材和其他资源,并能根据需要及时增加、更新或维护。

2.工作开展

(1)依照公示的服务项目内容及承诺,与文化志愿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相结合,面向所在行政村及周边村居民免费开展文化活动,月不少于2次、累计时间不少于6小时。

(2)工作有计划方案、有总结分析、有记录台账,资料归档标准规范。

(3)年工作信息不少于10条,并及时上报。

(4)开展工作过程中无纠纷和安全事故发生。

3.工作成效

(1)无群众投诉,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工作情况在区级及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3)大院及服务对象获得区级或区级以上文化艺术、非遗传承、科学普及等方面成果表彰奖励。

4.加分项

在区域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非遗传承工作方面有调研、有创新、有创造。

六、结果运用

1.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办法是量化考评乡村文化大院公共文化服务绩效的有效手段,本年度星级评定结果作为对乡村文化大院前两年间运行成效以奖代补的重要依据。

2.三星级乡村文化大院给予3000元运行补助资金,二星级乡村文化大院给予2000元运行补助资金,一星级乡村文化大院给予1000元运行补助资金。

3.当年评定后次年复审得分低于当前星级评分10分以上,予以降级;当年评定后次年复审得分低于当前星级评分20分以上,予以撤销星级称号。连续两年无星级的乡村文化大院,退出乡村文化大院建设序列。

4.由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领导小组进行评分结果运用,在评定年度次年一季度根据星级评定结果,按照相关程序颁发年度相应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荣誉证书,并落实年度星级乡村文化大院相应运行补助资金。

5.星级乡村文化大院优先享有区级文化管理部门及文化服务机构提供的学习培训、展示奖评、赛事交流、器材配置等方面的政策性扶持。三星级乡村文化大院在享受区级运行补助资金的同时,将优先推荐至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享受相应奖补资金。

6.相关镇(街道)、村可参照星级评定结果,根据各自实际,给予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运行支持。

七、组织实施

1.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工作由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相关镇(街道)协同实施。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负责解释。

 

 

 

 

 

 

 

 

 

 

 

附件2

铜川市王益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领导小组

 

    为加强乡村文化大院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乡村文化大院管理,组织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特成立铜川市王益区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美茹  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局长

副组长:刘茜玲  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副局长

成  员:吕运朋  区文化馆馆长

        雷  蕾  区图书馆副馆长

        梁增奎  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文化项目办主任

            梁喜涛  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刘茜玲同志兼任,负责星级乡村文化大院评定等日常工作。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网络编辑:何蕾阳
信息审核:韩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