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中期督查工作的安排
文化部、财政部将于6月15日至7月对我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进行中期督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6月15日至7月
二、督查重点单位
区文广局:区文化馆、区少儿图书馆
黄堡镇:黄堡镇综合文体中心、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王家河街道:王家河街道综合文化站、柿树沟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王益街道:王益街道综合文化站、高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红旗街街道:红旗街街道综合文化站、红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桃园街道:光明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川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七一路街道:七一路街道综合文化站、云梦堤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青年路街道:史家河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青年路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未列入本次督查重点单位的也要按照标准建设到位,做好暗访和9月份验收准备。
三、督查内容
1.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1)区少儿图书馆、区文化馆按照三级馆标准
(2)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按照5+X模式
(3)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6+X模式
(4)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7+X模式
2.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管理。
3.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4.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5.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
6.公共文化服务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等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重点督查单位要撰写500字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特色亮点),于6月13日前上报区创建办,由区创建办统一上报市创建办审定,并安排各点讲解员;其他单位要按照督查内容做好督查暗访准备。
(二)标识标牌醒目规范,免费开放服务项目公示牌要悬挂在主体建筑外面明显的位置。
(三)督查期间,要有示范区创建宣传展板或明显的宣传用语,各镇办公共场合的LED显示屏均需滚动显示示范区创建宣传语,同时统筹开展好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四)各镇办、各单位要按照《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期督查项目和指标分解表》中的指标说明和细则要求做好举证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基本指标必须完成82%,每项指标必须达到优秀等次。
本次督查是文化部、财政部对我区创建工作的一次集中督导,也是评估验收前的一场模拟考试,评估结果将影响到全市最终验收。各镇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全力做好迎接国家中期督查工作,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抓好问题整改,确保迎检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和任务的如期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