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区统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31 16:42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铜川市王益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制定《2022年王益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把依法治统与统计规范化建设、统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识。二是建立防惩责任制,及时起草《铜川市王益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提请区委、区政府后印发,进一步明确区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三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要求,定期收集全区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记录台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和完善《关于加强王益区纪检监察机关与王益区统计局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和统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执法公平公正。

(二)开展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重视“关键少数”。在区统计局积极推动下,8月25日、26日,在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再传达再学习,持续推动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二是利用“关键节点”。结合活动,开展“送法入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规范数据采集和上报流程,提高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利用“9.20”统计开放日重要节点,开展“数说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营造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认识统计、配合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法治培训,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将统计法纳入各专业培训必备课程,在各类年报定报会议上增加《统计法》培训内容,注重从报表规范、违法案例等方面加强宣传和指导。在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区统计局负责同志多次领学统计法律法规。二是邀请市局核算科专家,对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培训,提高“关键少数”的统计法治意识和指导统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开展局内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统计意识。

(四)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对36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3家企业,入退库专项执法检查33家企业。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健全和完善《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王益区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案件和处分处理建议移送办法》等制度办法,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全面清理违规文件。印发《王益区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组织全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规范办案流程,有效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四是鼓励符合条件人员考取统计执法证,目前总计2人持证,有效加强统计执法力量。

二、存在问题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重要统计文件精神还有差距。《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出台后,我局通过多种方式多次组织学习贯彻,但仍然存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学得不够深刻、悟得不够透彻、贯彻得不够深入、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等情况,距离学懂弄通做实还有差距。

(二)统计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够到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不够深入,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另外受行政编制限制,参加执法证考试的人数较少,我局仅有两名持证者,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统计基层基础仍旧脆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还不够深入,基层统计队伍不够稳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数据的质量,阻碍了统计事业的发展。如基层、企业统计员调换比较频繁,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认识不深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普法宣传。一是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往深里学,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二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用好“集中研讨+自学研究”模式,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守法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加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大众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9.20”“12.4”“12.8”等重要节点,通过专业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二)加强法治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不留执法“盲区”和“死角”,切实用统计法制手段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局外网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网络编辑:金雨音
信息审核: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