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为巩固和扩大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化、常态化,根据铜川市王益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发<王益区健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铜王扫黑办发〔2020〕93号)文件精神,按照中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际,特制定《王益区司法局“三书一函”接收整改反馈工作机制》等5项机制(附件)。同时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几点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强化统筹规划,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协作,提高工作质效。
各单位要加强联动机制,强化分工与协作,增强整体观念,凝聚团队合力,提升工作效率。要主动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加强协作,根据任务分工,实现资源共享,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升,巩固斗争成效。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各项机制制度,通过加快实现“六清”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不断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司法行政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和影响力。
附件:1、王益区司法局“三书一函”接收整改反馈工作机制
2、王益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配合机制
3、王益区司法局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实施制度
4、王益区司法局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
5、王益区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备案信息报送长效工作机制
铜川市王益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1:
王益区司法局“三书一函”接收整改反馈工作机制
根据《王益区健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任务清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落实工作档案。局扫黑办在落实“三书一函”整改反馈工作后,及时整理,形成了“三书一函”工作资料台账,认真做好每一件“三书一函”的办理登记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三书一函”内容,经局扫黑办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做到一线索一档案,集中专人保管。
三、按时办结入档。按照“规范建档、数据同步、整改验收、跟踪问效、问责约谈”的工作机制,根据领导批示、督查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反馈等流程,全面规范做好“三书一函”的办理反馈工作,并及时登记入档。
四、开展定期督查。在落实“三书一函”问题整改时,局扫黑办通过定期督查的方式,适时了解整改成效,确保“三书一函”办理及时、反馈及时、成效显著。
五、完善责任倒查。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不作为等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
王益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配合机制
为健全行业部门之间信息通报、线索移交、配合调查、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成员科室、司法所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成作战,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
二、各相关科室定期召开案情、案件分析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案情重大的,第一时间联系通报。
三、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启动案件会商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定期对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和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打防管控意见和建议。
五、准时参加由区扫黑办组织召开的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联系通报会议。
六、严守工作纪律,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内外宣传。
七、工作中尽职尽责,严禁消极应付,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3:
王益区司法局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实施制度
为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根据《王益区健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任务清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制订本制度。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全局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人员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等场所开展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二、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2020年12月底,46个农村(社区)全部创建成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区级创建的基础上,2021年积极参与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
附件4
王益区司法局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 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一是定期排查。各司法所要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排查,镇(办)、村(社区)实行定期排查,及时上报排查结果;
二是重点排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中央和地方各级“两会”等敏感时期,以及重大政策调整等纠纷多发时期,要及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对矛盾多发易发的重点单位、重点事件、重点人员要加大力度排查;
三是专项排查。针对特定地区特定领域的突出问题或突发性问题开展专门排查;
四是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要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卷,对当事人基本信息、调处时间、调处结果等做好记录,为动态分析矛盾纠纷、查究责任提供准确依据;
五是定期分析。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要定期开展分析总结,研究原因,提出对策,形成报告。
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且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够完善的,要协调有关方面研究,积极推动解决;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却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扶贫帮扶等方式,使其生活得到保障;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协调化解。各级调委会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梳理归类,涉及多个部门或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要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限时移交。对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是多元化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方式,各级调委会要调动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社会志愿者等多方面人才,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要联动合作,充分履行职能,有效开展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针对的开展调解工作;
四是限时化解。一般矛盾纠纷,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调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调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不能按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
三、矛盾纠纷督查机制。
区司法局要成立矛盾纠纷督查领导小组,定期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附件5:
王益区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备案
信息报送长效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律师代理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现制定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一收案制度,辖区各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并指派律师代理案件后,对案件是否涉黑涉恶,以公诉机关起诉意见书为根据,在7日内向区司法局进行报备。
二、律师所向区司法局报备时必须填写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备案表,填报内容为报备时间,承办律师,联系方式,执行证号,案由或种类,案件受理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姓名,简要案情及律师所审理意见,并要求代理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严格依据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依法依规尽职做好辩护代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与公诉机关做好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认罪、认罚工作。
四、建立完善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庭审纪律制度,要求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着装整齐,遵守法庭纪律,辩护思路清晰,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五、区司法局接到人民法院要求派员参加有辖区律师参与的涉黑涉恶案件通知后,应按时派员参加庭审活动,并对律师代理案件庭审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并指导。
六、建立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评查制度,对办理案件的表现优秀律师进行表彰,对表现差的律师进行通报批评。
七、建立完善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信息报送制度即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后对影响较大有代表性指导的突出案件每季度向司法局报送一次。
八、建立追究制度对律师在代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有违反《律师法》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绝不允许”和司法部提出的“八个不得”政治底线要求的律师依法依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