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司法局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就做好全区社区矫正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镇、办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会1月25日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全力以赴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严格管理,科学防控。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引导,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监管制度,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漏管。疫情期间,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集中活动。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消除疫情传播风险。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
三、加强领导,及时报告。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防范有力,处置迅速。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与当地疾控部门的联系,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疑似或者确诊的病例,要立即按要求报告。要密切关注社区矫正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负面舆情要及时逐级上报,依法妥善处理。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铜川市王益区司法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