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对我省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实地督查反馈意见要求,根据铜王字(2018)51号文件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区司法局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宋建军 区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 崔 静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宪根 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 员: 王民厚 宣传科科长
胡同义 公律科科长
贺季武 办公室主任
李 瑾 矫正科科长
郭文迪 基层科科长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