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保持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按照省市综治办统一部署和区委要求,区综治办决定,从现在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领导讲话精神,围绕党的十九大召开工作大局,提高政治定位,强化系统思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扎实开展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管控重点领域不稳定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谁主管、谁负责,归口管理。
3、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多元化解。
4、依法处置,有效管控,确保稳定。
三、工作目标
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全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镇(办),疑难纠纷不出区,确保不发生“民转刑”案件,不发生赴省进京访。
四、组织机构
区委成立全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晓林任组长,区委维稳办主任张毅任副组长,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委维稳办、公安王益分局、区司法局、区政府办(信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集中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隐患,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五、工作步骤
(一)深入摸排(即日起至8月31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分别按照条块结合原则,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同时积极动员基层利用全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深入开展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建立排查台账。特别是涉及脱贫攻坚、婚姻家庭、非法集资、涉军维权、环境保护、邻里纠纷、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资纠纷、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要加大排查力度,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工作方案和排查台账请于9月1日前报区综治办。
(二)认真化解(9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分析研究,拿出化解整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化解时限。对疑难复杂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一个班子,一包到底,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办)、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拖延。对容易升级激化、涉及面广的重大矛盾纠纷或者短期内无法解决的矛盾纠纷,要提前制定管控预案,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区综治办必要时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查细致、化解及时、整治到位、稳控有力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摸排工作不细致发生遗漏或化解整治、稳控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对工作有特色、有成效的,予以通报表彰,并在确定年终综治优秀格次优先考虑。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提出处分建议,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三)总结提高(10月1日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镇(办)、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回头看”活动,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漏补缺,不断巩固集中化解整治成果,同时注意发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回头看”活动总结请于10月9日前报区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