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王益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贺季武 发布时间:2017-03-21 08:47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2017年是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赶超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关于全面追赶超越推进“五个扎实”的决定要求,以中、省、市、区政法工作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136”总体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即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突出三个重点(即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基层基础);实施六大行动(即法治王益推进、法律服务惠民、人民调解和谐、特殊人群帮扶、社区矫正规范、队伍建设强基)。以“三抓三树”活动为抓手,牢固树立“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夯实基础,强化服务,强势推进,凸显亮点,实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追赶超越,为建设“五个王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在全市争前列、在全省有影响。

追赶超越亮点工作:1.开展城乡法治文化亮点工程,建成3个法治文化示范镇(街道)、2个法治文化示范点。

2.深化“一镇(街道)一法律顾问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推行“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服务模式。

3.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建成1个基层法律服务市级示范所。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普法依法治理上实现追赶超越

2017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年,要进一步推进法治王益建设,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把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强化法治文化建设作为重点,突出抓好公职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全面提升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做好应对普法效果第三方评价检测和法治县(区)创建评估的衔接和准备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座谈会,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分解任务,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总体推进、有序运行。力争把普法考核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和媒体公益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调整充实“七五”普法讲师团,发挥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切实抓好省、市、区《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将普法工作作为必须为的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组织、人社、文化教育、工信部门、农林水、文物旅游、工青妇等部门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深化 “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创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发挥示范效应。开展“一月一主题,月月有内容”法治宣传系列主题活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结合各种主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创新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发现和宣扬先进典型,采取召开交流会、推进会或媒体、简报宣传等方式加以推广,不断提高“法律六进”活动水平和实效。二是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全面落实市委办印发的《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系统法治教育培训的意见》,落实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的落实,在区政府机关大院建设法治长廊,发放普法笔记本、餐巾纸、纸杯等宣传品,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推动各部门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当前要重点抓好公职人员网上学法、无纸化法律考试工作。三是抓好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中小学生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在全区各类学校开展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校园法治宣传周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要强化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指导,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活动深度融合,广泛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年内建成两个法治示范点,一个法治文化中心村和一个法治校园,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年内完成黄堡等三个法治镇街等创建活动,加强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单位和法治校园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抓好标准化重点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同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与美丽乡村(社区)建设,搭建起“把美好乡村率先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有效平台。

(六)加强新媒体普法工作。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发挥王益普法新媒体矩阵的作用。一是宣传推广“快乐普法”平台,升级改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认真组织“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并通过新媒体普法平台推向全区网络特别是手机用户,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性、针对性。二是继续为《政法时空》的《以案释法》、《法治故事》栏目提供素材,做好节目采编工作,发挥王益普法微信公众号的带动作用,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网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充分利用“一点资讯”和“今日头条”的影响力,发挥好普法新媒体矩阵的作用。三是要高度重视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造就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懂司法行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加大新媒体普法内容原创力度,提高社会关注度,调动社会各界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力、辐射力。

(七)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水平。认真做好各种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及时更新,确保各业务软件系统数据录入规范准确。推进区、镇(办)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网络信息通道建设,充分发挥矫治管理、法律服务管理、普法网络、司法行政政务管理(法律援助、刑释人员管理、基层工作)和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信息化管理等五大平台的作用,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大力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建设,更好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通过面向社会的法律援助等网上平台,构建即时受理、限时办结、推动政务管理服务一体化。

要强化网络安全意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对安全防范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建立网络舆情引导机制,认真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创造良好的网络舆情生态。

二、加强行业行政监管,在法律服务上实现追赶超越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大力拓展服务领域和范围,依法保障执业权利,引导广大执业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民主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积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一是围绕中、省、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改革政策,加强调研,尤其对涉及改革的重大事项和律师权利保障等突出问题要广泛征询意见,研究对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适用实用。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深入开展调研活动,立足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利;协同司法机关建立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事件快速处置和联动机制;健全律师救济机制;与公检法建立互动机制。三是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推广公职律师制度,探索公司律师试点,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更多新的活力。

(二)加强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行政监管。一是强化行业案卷质量评查。抽调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业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制定案卷评查方案,对办理案卷在月自查、季抽查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开展半年、全年案卷质量评查,评查结果在全区行业内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逐步完善案件质量控制机制,促进法律服务机构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大行业行政监管。加强全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做到“三有二落实”(有牌子、有章子、有办公场所,落实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律师管理,努力实现律师执业在哪里,组织关系就结转到那里,为实现律师行业的品牌化、规模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加强律师中的党员发展工作,吸收律师队伍中的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年内力争建成1个律师党支部。四是加强行业教育培训。加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治纪律教育,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依法办案,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律的捍卫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者。通过组织参加各层面、各领域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力争使每名从业人员受到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办案办证质量。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一是围绕经济建设,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三大法律服务团资源优势,为工业园区开展团队化服务,为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结对服务,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打造亮点,深入推进依法治企。二是围绕民主法治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为其配齐配强顾问律师。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律师参与信访。建立“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行法律服务半小时衔接到位机制。每名律师接到通知后务必在半小时内以电话咨询回复或亲自到场的方式接待服务对象,同时将接待具体时间、服务对象、服务效果保留图片及相关台账记录,坚持做好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做实做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四是围绕保障民生,积极开展公益服务。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主动介入就医就学、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大力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在开展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要大力推行“123”法律顾问制度的好做法。建设好一支法律服务队伍;狠抓加强源头防控和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两项重点工作;落实定期服务、工作日志和工作报告三项制度,打造亮点,强势推动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蓬勃开展。要采取专报、新闻采风等形式,培育典型,总结推广其在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建设幸福村居的工作成效,努力扩大社会影响。认真实施《我市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创建标准》,全年抓示范点不 少于10个,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抓示范点1-2个,力争“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在全市争前列、在全省有影响。

(四)放宽法律援助范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紧紧围绕“6344”的工作思路,着力实施降门槛、扩范围、保质量、促规范、强保障和创品牌“六项工程”;推进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三化服务”;实现办案数量到质量、加大经费投入到使用效益、加强设施建设到群众满意度以及一般宣传到以案释法宣传“四个转变”;确保创新、质量、能力和水平“四个提升”,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便捷便利、优质满意的法律援助。一是加大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的放宽力度。要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为依据,抓好《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全年办案不少于150件。二是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机制,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强化规范服务。加强“12348”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法律援助电话、网络咨询和申请,发挥异地协作办案机制的作用,建立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互通互认机制。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提升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质量跟踪监管。认真开展案卷评查评优,在自查、抽查的基础上,全年集中开展不少于2次的案卷质量集中评查。通过评查评优,编印优秀典型案例。四是强化法律援助保障机制。首先是加强宣传,充分运用新型媒体、网络、报刊以及电视台专访等平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尤其是两办印发《实施意见》的宣传,大力提升社会知晓率。其次是以加强经费保障,强化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的纵深发展。通过适时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发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和激情。

三、继续深化规范化建设,在基层基础上实现追赶超越

深化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在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队伍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工作上夯实基础,深化发展,为实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创新机制为重点,着力深化人民调解和谐行动。

人民调解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围绕深化“人民调解和谐行动”,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重点做好七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培训、考核等工作,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二是抓调解组织建设,在2016年全面完成“双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区人民调解协会建设;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力度,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三是抓调解队伍建设,按照《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要求,把好调解员准入机制,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大政府购买调解服务,重点选配乡镇一级专职调委会主任,规范调解员管理,打造专兼职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伍。四是抓规范化建设,依法规范设立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标牌、标识、印章和文书档案,增强人民调解法律效力。五是抓调解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会管理、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积极推广“358”调解模式,要立足本地实际,不断研究、挖掘、总结、提炼人民调解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我区的品牌特色。六是抓调解经费保障,认真按照《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要求落实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标准,努力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调解员补贴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七是抓调解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通过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方式,增加人民调解员法律实践的机会,提高人民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管理教育帮扶为重点,着力深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总体目标是:强化机构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教育管理帮扶质量。

重点做好九项工作:一是抓机制建设,以特殊人群专项组和社区矫正联席会议为平台,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研究探讨解决我区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二是抓体系建设,继续以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矫正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工作经费保障)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提高社区矫正实效。三是抓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同各级党委政府联系汇报,争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同时加强队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四是抓联合督查,会同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促进执法责任落实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五是抓制度管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报告、居住地变更、外出请销假等各项制度,将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环节制度化、程序化、防止托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六是抓精准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录入率要达到100%,社区矫正定制终端覆盖率不低于80%,在线率不低于95%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低于0.1 %。七是抓教育矫治,继续深入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完善教育矫正体系,确保教育矫正取得实效。八是抓衔接帮扶,全面实施刑满释放重点人员三级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基础数据库,严格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发挥村(居)干部、党员社工等主体作用,推进刑满释放人员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刑满释放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做好管控帮扶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九是抓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安置,全面完成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确保安置率保持在85%以上。

(三)以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为重点,着力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司法所建设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司法所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确保司法所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二是以村居司法工作站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司法所工作向村居延伸。三是规范司法所标识功能设置,统一悬挂一牌一徽,保证司法所有独立的人民调解庭和社区矫正办公室(在镇、街道政务中心普遍设立司法所工作窗口)。四是加强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通过选派、轮训、参观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业务培训,提高司法助理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积极开展 “三抓三树”活动,努力夯实追赶超越的基础。

按照市局安排部署,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 “三抓三树”活动即以“打造行业亮点、彰显司法风采”为主题的抓示范树品牌活动、以“凝聚精气神、赶超立新功”为主题的抓队伍、树标兵活动和以“聚焦主业务、锤炼基本功”为主题的抓调研树理念活动,根据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市所处的方位,找准自身的优势和短板,以“全市争先进,全省争一流”为目标,以“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为原则,以“六大行动”为重点,以“三抓三树”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班子、队伍、业务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具有王益特色的优质法律服务品牌,努力夯实追赶超越的基础,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五、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为实现追赶超越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持续开展“两学一做”,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和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重点事项、“三重一大”等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局务会的各项决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滥发钱物,不公车私用,不随意吃请,不损公肥私,不奢侈浪费,用活“四种形态”,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管好干部的口、手、腿,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营造“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干事氛围,确保全局干部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网络编辑:李瑾
信息审核:王民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