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WYQ-2017-000479 主题分类:  其他错误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王司发【2017】4号
发文日期:  2017年02月06日 发布日期:  2017-02-06 08:4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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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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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  铜王司发【2017】4号
发文日期:  2017年02月06日
发布日期:  2017-02-06 08:4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王益区司法局“学习模范李秋莲 实干惠民在一线” 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2-06 08:46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科室、处所、区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铜王办发(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2017年王益区司法局开展“学习模范李秋莲、实干惠民在一线”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学习模范李秋莲、实干惠民在一线”行动,是落实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的生动实践,是我局落实追赶超越目标的有力保证。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第十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和区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法律顾问进农村、进社区”大走访、大宣传、大调处活动为载体,实施“三项引动”,以脱贫攻坚为主战场,凝神聚力,埋头苦干,为我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调处活动。在全区范围开展以“法律顾问进农村、进社区”为主题的大走访、大宣传、大调处法律服务活动,活动要突出“法律顾问进村入户”这一主题,到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进行大走访、大宣传、大调处、大化解活动,要大力开展宪法权威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开展以“知法、学法、守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争取实现“零家庭暴力”指标;要继续深化和巩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成果,组织广大村(居)民依法建章立制,努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引导广大村(居)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更好地为辖区困难群众、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

(二)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加强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普法骨干,对村(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教育。有效发挥农村法治文化阵地的作用,不断提高广大村、居民法律素质。认真实施“七五”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建立“半小时法律服务到位机制”,实现法律服务半小时内衔接到位,尽力满足区委、区政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的需求,打响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特色服务品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学习模范李秋莲、实干惠民在一线”行动在全系统迅速全面展开。

2.坚持领导带头。局班子成员和援助中心主任、公证处主任要带头参与活动,带头在村(社区)参与和指导基层开展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赢得群众满意。全体干部要积极参与,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真正做到融入基层、融入群众,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3.坚持走访常态化。要注重实效,坚持长效,把经常性联系走访活动贯穿全年始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台账,着力研究解决,强化整改。在“七一”、春节等节日,要深入联系包抓点,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要有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联系点实际和单位实际,围绕基层重点工作和全区中心工作开展好全年帮扶帮促工作,多办实实在在的好事,把解决问题和取得实效一以贯之落实到全年活动中,努力实现追赶超越。

 

铜川市王益区司法局

201726

 

 

 

 

 

 

 

 

 

 

 

 




网络编辑:李瑾
信息审核:王民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