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铜川市王益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 保护的落实措施》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31 10:09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铜川市王益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落实措施》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中共铜川市王益区委办公室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铜川市王益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落实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0〕20号)、《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铜川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落实措施〉的通知》(铜办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完善全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抓好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健全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研究推进全区知识产权工作重大事项,定期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事项扎实推进,要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积极推进我区创建陕西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制定《铜川市王益区创建陕西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发展、地理标志培育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督查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营商环境工作专项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通报约谈机制,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督促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保护力度,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态势

(四)加大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有关商标、专利、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铁腕整治市场秩序。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开展“昆仑”等常态化刑事执法专项行动,摧毁侵权假冒犯罪窝点,打掉犯罪链条,持续保持对侵权假冒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司法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领域依法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侵权源头、假冒盗版、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及以侵权为业行为人的惩罚赔偿力度。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负担。探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区法院、区司法局负责)

(六)强化新业态新领域保护。贯彻“包容审慎”理念,进一步落实对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商业航天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计算机软件、互联网等领域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对属地网站的著作权监管。探索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协同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七)加强源头保护。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导向。坚决遏制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加强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在科学研究、产业规划、企业创新、专利运营等工作中实施专利导航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持续推进专利信息定向推送,为企业技术研发、专利布局、维权提供保障。(区教科体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共治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构建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失信联合惩戒格局。贯彻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热线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区司法局、区联合征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监督力度。加强法律监督,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活动的司法审查,加大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和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定期公开执法办案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鼓励学校、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加知识产权保护治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

(十)深化维权援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协助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针对战略型新兴产业发明专利、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等高价值发明专利,开展专利保险工作,支持保险机构开发设计符合企业需求且可市场化运作的专利保险险种,不断拓宽专利保险服务范围,降低企业维权成本。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项目和运营机构的健康发展,以市场化手段激发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办案协作。健全完善行政与司法等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做出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确保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服务力度。引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等服务能力建设,激励企业发明创造,提高申请质量。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侵权行为,并为高端装备制造、航天科技等产业及时提供预警服务。规范网站管理,协助主责单位删除侵权内容,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站链接,停止侵权信息传播,从快处理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行为。(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科体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保障措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十三)加快新技术应用。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紧跟区块链、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积极运用新技术发现和查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注重利用区块链存证工具、网络证据平台等手段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案件调取、固定证据难等问题,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人才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注重选拔任用熟悉知识产权工作的优秀干部。加大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相应政策支持。积极推荐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参评各级表彰奖励。加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选派干部到高等院校、发达地区参加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将知识产权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建设,在执法人员、资金、装备、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支持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落实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落实10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落实10万元资助。

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风险预警等信息利用工作,对在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经审核合格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实际支付服务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对按期完成贯标并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落实3万元资金资助。支持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按照《陕西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办法》,对每笔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3万元,实际发生费不足3万元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资助。

对上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落实每项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上年度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落实每项8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上年度获得省专利奖的,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落实5万元、3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注册成功的地理标志商标所有人(以国家商标局注册公告为准),每件奖励15万元。

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主动维权且通过司法或行政途径最终确认被侵权的,按照专利维权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维权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中终审胜诉的,按照专利维权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维权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落实市级财政资助)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为载体,广泛运用传统媒体和现代新媒体,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网络编辑:郦昱西
信息审核:张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