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铜王市监〔2021〕003号
当事人:王秀梅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铜川市王益区姚占蔬菜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610202MA7122E22T
住所(住址):王益区飞龙小区13号楼902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王秀梅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18691931241其他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王益区飞龙小区13号楼902室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2021年2月1日,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铜川市王益区姚占蔬菜店在售的韭菜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2021年3月1日,经核查,不合格韭菜已售完,该店有韭菜批发单位提供的批发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韭菜合格证明,决定免于处罚。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
销售不合格韭菜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检验报告;
2、询问笔录。
3、进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当事人陈述、申辩的采纳情况及理由;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情况,以及复核、听证过程及意见)
无异议。
(案件性质、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和理由)
该店履行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中规定的查验义务。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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