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15 11:36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王益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治理全区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隐患问题,提升电梯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有效化解电梯安全事故风险和电梯突发事件舆论风险,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区局制定了《铜川市王益区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8

 

 

 

铜川市王益区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半年时间的集中整治行动,使电梯使用环节安全主体责 任进一步落实,电梯相关法规知晓率、执行率进一步提高,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制度更加完善;电梯安装、维保队伍进一步规范,电梯安全治理水平有效提升;电梯信息化建设和智慧监管得到落实,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改革成功试点,电梯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乘梯切实得到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隐患治理,强化电梯本质安全。

1.加强电梯安全源头监管,严格把好电梯准入关,鼓励购买使用群众高度认可、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电梯和维护保养服务。组织各电梯维保单位扎实做好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对照省局和市局此项工作安排进度,全面完成我区在用电梯鼓式制动器电磁铁拆解保养以及松闸顶杆更换任务,消除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电梯本质安全。

(二)加大督导整治,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2.组织开展电梯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严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三落实”执行情况(“三落实”即落实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落实特种设备责任人员、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三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落实不到位或流于形式的使用单位要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安全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推进整改,通过一轮的集中整治,有力加强各类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电梯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

3.开展重点场所电梯超期未检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使用状况的排查,要依法查处重点场所电梯超期未检且拒不报检或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等典型违法行为,切实消除电梯未经检验非法使用这一严重事故隐患,切实提高电梯定期检验率,确保应检尽检。

4.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专项检查要进一步厘清加装电梯台账及安全监管职责边界,严格整治电梯施工单位未办理告知即行施工,加装电梯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即行交付甲方投入使用等典型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在用加装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无”电梯(即无安全管理单位、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以及超期未检验的加装电梯不得继续使用的安全规定,同时要将加装电梯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专题报请区政府协调解决。

5.加强电梯困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积极发挥电梯96333救援热线作用,畅通电梯紧急报警电话(即“五方通话”),24小时打通“电梯报警、物管处置、维保应急、96333调度、公众监督”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全面落实电梯应急处置中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主角”责任。加大电梯困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各公众聚集重点场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电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使用单位单位务必于6月30日前按照预案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本单位电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

(三)开展专项考核,规范电梯维保队伍。

6.全面规范电梯维保单位管理。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管理专项整治,重点抽查近年来省、市、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电梯维保单位;督促各电梯维保单位于5月30日前主动向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报备,且于5月30日前将本单位所维保项目(维保合同)按规定向市局报备,进一步厘清全区电梯维保工作底数。

7.组织开展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督促全区电梯作业人员分期参加市局举办安全培训考核,对无证上岗、培训考核不及格的作业人员一律责令聘用单位暂停其电梯作业业务,通过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升全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

(四)强化技术赋能,推进电梯安全信息化。

8.建立完善电梯信息化监管平台。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全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区、镇(办)四级特种设备信息共享协同,安全监察、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应急处置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做好电梯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定期发布铜川电梯安全状况。

9.鼓励推动电梯智慧监管。按照省、市局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有关要求,试点推进电梯“物联网+监管”,支持电梯厂家利用“远程监控系统”等技术实现自有电梯“智慧”维护保养,提升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水平。

10.用力推进电梯责任保险。研究完善电梯保险新模式,做实做细电梯保险机制,实现公共场所在用电梯责任保险全覆盖、住宅小区等场所电梯保险再推进,全年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不低于电梯保有量的 65%。探索构建长周期电梯使用管理模式,大力培育具有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专业化、规模化市场主体。

(五)推动改革试点,提升电梯安全效能。

11.推进电梯“按需维保”试点。按照省、市局试点改革统一要求,借鉴其他地市先行试点经验,积极在我区推行电梯“按需维保” 试点。引导承担试点项目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以维保质量指标为考量基准,确定双方维保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电梯“按需维保”服务周期、质量目标以及实际工作情况并公示,力争我区电梯“按需维保”改革成功推行。

12.试点电梯检验检测改革,纾困电梯检验“人机矛盾”。按照省、市局试点改革统一要求,借鉴其他地市先行试点经验,配合市特检所以及其他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依规、试点推行我区电梯检验检测改革,2022 年底实现试点单位电梯检验、检测分离,全力保障我区电梯法定检验应检尽检,年度检测合规有序。

三、时间安排

起止时间:2022年5月至11月。各市场所要按照区局统一安排,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和本次专项提升行动承担的任务及工作方案,力求务实高效,推进本次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不走过场。“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是今年总局部署安排的“三项行动”之一,是着力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电梯本质安全和监管效能的有力举措,区局按照省、市局要求制定的工作方案切合我区电梯安全实际,各市场所务必高度重视,推进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二)夯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按照专项提升行动的任务分工,各市场所是排查治理电梯隐患、督导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主体,务必要统筹好任务分工和监管实际,主动认领任务,积极落实责任,配合局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不等不靠,高效推进落实,确保专项提升行动每个季度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共治氛围。各市场所要加大“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电梯安全第一责任单位”的主题宣传,加大对企业(单位)主体在电梯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宣贯,提升知晓率和执行率,推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在电梯安全上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营造全区电梯安全多元共治氛围。

(四)加强协同,及时沟通信息。各市场所要把“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要将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作为三年行动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的具体工作措施,推进电梯等特种设备企业(单位)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把“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与“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要通过提升行动的实施,排查治理电梯领域的设备隐患和安全管理风险,有效实现保障全市电梯领域安全平稳的任务目标。各市场所要加强专项工作中的信息沟通,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局,专项提升行动期间,各市场所对此项工作的经验做法、意见建议随时报送。

 

联系人:张延安  王雪满    电话:0919-216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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