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人社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政策的公示

来源:区人才交流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0 10:30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被确立的见习单位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活动,享受每月不低于17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月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发后补方式,见习单位按月通过银行卡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满后,凭银行发放明细账单(电子回单或支付凭证)及见习人员登记表申请补贴,经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拨付给见习单位并且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网络编辑:兰彩荣
信息审核:靳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