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农法发〔2021〕8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陕农办发〔2021〕139号)和铜川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实施方案》(铜农发〔2021〕167号),我局制定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7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农法发〔2021〕8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陕农办发〔2021〕139号)和铜川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实施方案》(铜农发〔2021〕167号),全面净化种子市场,助力打好种业翻身仗,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着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为保障我区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种子和耕地违法行为。对非农业农村部门执法事项,及时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或报告同级政府,确保执法无缝衔接,监管无盲区。
——坚持突出重点。聚焦制种和育种基地、品种权保护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春秋重要用种季节,强化种子违法案件查处。聚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耕地土壤污染等重点问题,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发生的种子和耕地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采取不同手段和方法,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坚持协同高效。加强部门间、区域间协作配合,着力打通执法“堵点”,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构建多元共治机制,提升执法效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种业执法力度
1.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依据《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时受理农作物新品种权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关侵权案件或违法线索的投诉举报,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侵犯植物品种权行为,坚决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以侵权行为多发的杂交玉米、蔬菜作物为重点品种,在执法过程中探索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有效途径。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品种权侵权案件,以及假冒授权品种案件,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及时立案查处,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强化行政司法协调配合,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
2.加强种业全产业链执法检查。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种子市场的检查,在春季、秋季等关键种子市场销售期,以种子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和种子质量为检查重点,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种畜禽品种检查要以生猪、肉牛、羊为重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猪)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要加强对种子使用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用种情况,通过倒查掌握了解种子来源和质量情况。
3.严查种业违法案件。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加大对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县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由省、市级直接查办或者组织查处、挂牌督办。经营、使用环节发现的种子违法案件,要同步开展溯源调查,一查到底。要及时将种业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上报到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
(二)加强耕地保护检查和执法
4.加大耕地非粮化、摞荒地整治力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中明确到区、镇的非粮化、撂荒地数据,锁定非粮化、摞荒地面积,分类建立台账,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间及路线图,指导乡镇政府,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及广大农民积极改粮、种粮,做到“良田粮用”。
5.创新耕地保护监管方式。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分片巡查、包干负责的耕地保护巡查机制,做到违法情况早发现、早处置。建立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技术推广和社会综合治理等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员的作用,及时掌握违法占用耕地情况。鼓励地方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培养村级耕地保护协管员。要将发现的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和耕地撂荒等情况纳入耕地种粮情况动态监测评价内容。
6.依法查处耕地违法行为。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衔接合作,在依法界定各自职责分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法依职能查处破坏耕地、破坏或者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未按规定回收农药和肥料等包装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耕地抛荒整治,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耕地流转合同,明确耕地利用和防止抛荒的责任和要求,经营权人抛荒2年以上的,依法终止耕地流转合同。严格执行农业补贴政策,优化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强化种粮导向,取消抛荒耕地承包农户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对发现抛荒导致耕地种植条件破坏或耕地质量等级下降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处理。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王益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志刚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工作指导。
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提升执法能力。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和执法装备,确保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工作交流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新技术,广泛宣传种子和耕地法律法规、遏制耕地“非农化”和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等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执法案例,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