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堡镇人民政府,王益、王家河街道办事处:
现将《王益区壮大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王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8日
王益区壮大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持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根据铜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壮大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发〔2021〕201号)文件,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部署要求,围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多种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引导集体经济融入乡村产业链、价值链,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农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3年底,初步建立起组织运行规范化、资产监管信息化、经营管理市场化、收益分配股份化、产权流转顺畅化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愈加多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快速提升,农民集体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成为引领全面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三、实施步骤
壮大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行动自2021年10月起实施,2023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交叉梯次推进,统筹协同落实。
(一)坚实基础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6月)。重点是摸清集体经济底数,分年度制定壮大提升计划;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落实农民集体财产权益,进一步密切农民与集体利益关系;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实行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水平,增强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1月-2023年6月)。重点是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行动,清理并规范低价或无偿发包或占有的集体资产资源,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注重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调配作用,重点利用各类财政项目资源,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乡村产业、乡村建设和公共服务,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深化农村改革,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能力,推动农村各类要素资源平等入市,多种渠道拓展集体收入来源,提高农村集体经营收入水平。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月-12月)。重点是总结梳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经验,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完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持续鼓励创新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确保集体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重大举措,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各涉农镇办要引导基层干部破除“等、靠、要”思想,解决畏难情绪,树立敢闯敢试的新观念,增强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不断创新突破。
(二)选准经营路径,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支持和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和房屋、建筑用地(物)、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投资入股企业等经营主体,获得资产收益。鼓励村集体流转土地,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劳务合作等服务实体,发展公益、建筑、家政、劳务等盈利性服务企业。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等多种形式发展特色民宿、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
(三)强化培育扶持,提升龙头企业带动能力。要围绕苹果、鲜桃、樱桃、畜牧养殖等主导产业,精心策划、储备、包装一批能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大项目、好项目。要积极落实各类优惠扶持政策,促进落地企业做大做强。要指导龙头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利益联结,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不受损。要加大品牌整合力度,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生产、统一定价、统一销售的现代农业生产销售新格局。
(四)完善扶持政策,提升集体经济发展保障能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出租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将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在农村环境整治、农田水利、高产创建、设施农业等项目上给予重点扶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出租的房产税、增值税以及村级公共事业建设工程所征的有关税收,实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或减征免征。落实各项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贴息政策要求的村集体经济项目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五)建强人才队伍,提升发展集体经济的经营能力。一方面要选优派强素质好、懂经济、有经验的干部担任主要负责人,领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定计划、出点子、谋措施、促发展,另一方面,要建立优秀人才加入机制,鼓励引导大学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新农人、致富能手到农村干事创业,引导有意愿、有能力、有资源的退休人员、新乡贤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方式,采取分级分类轮训、到省内外经济强村挂职锻炼等方式,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六)培养树立典型,提升集体经济示范引领能力。按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监测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开展集体经济示范村创建工作,每年在优秀格次中选择一批列为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予以命名表彰和财政奖补,同时认真总结推广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的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样板。要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好典型、好案例的故事挖掘和宣传推介,为集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农镇(办)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壮大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行动,引导多种资源支持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多种渠道壮大集体经济。督促指导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合理谋划集体产业,抓好投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精准确定壮大提升对象。各涉农镇办要严格按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核算方法(附件1),以拥有集体资产的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对2020年度本辖区集体经济经营收益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壮大提升行动对象。同时依据2021年前三季度集体经济经营收益情况,对各村本年度集体经营收益进行预估核算,形成2021年集体经营收益预测数据,并填写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统计表(附件3)。
(三)稳步推进壮大提升行动。按照全市壮大提升方案的目标要求,对核实梳理后的2020—2021年度集体经济经营收益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结合各村自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村级干部素质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制定壮大提升实施方案,分批分类逐年稳步推进,成立工作专班,并倒排工期,分年度列出集体经济“薄弱村”壮大提升名单,填写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壮大提升行动计划表(附件2),确保按期完成壮大提升任务。
(四)强化考核督导。区级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调研督查,形成集体经济发展的正向激励反馈机制。
请各涉农镇办于10月30日前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升行动计划表》(附件2)、《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统计表》(附件3)等资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金花,联系电话:2158813)。
附件1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核算方法.doc
附件2 王益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升行动计划表.doc
附件3 王益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