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单位:
按照《2021年铜川市王益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集中组织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农资和非法农业用投入品行为,整治行业乱象,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药、兽药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2021年秋冬季全区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投诉举报处理回复率100%。
二、整治重点
(一)经营环节:
1.开展种业监管。以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及果树种苗为重点品种,以种子集中销售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开展种子、种苗打假维权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种苗、盗取亲本、抢购套购、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备案、未审先推、超范围经营、推广销售试验用种、包装标签不规范、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开展畜禽生产经营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
2.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行为;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依法打击使用者随意丢弃农资包装废弃物的违法行为,按要求完成农资经营门店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工作,为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3.开展肥料产品监管。重点查处生产、销售的产品未取得登记证或假冒、伪造、转让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生产、销售的水溶肥料、配方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和有效成分与登记内容不相符的;肥料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标称有农药功效等违法行为。近年来,果园施肥期提前,肥料销售高峰来得早,尤其是今年肥料产品价格上涨幅度高,各涉农镇办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研判肥料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早谋划、早行动,严防肥料“忽悠团”兜售假劣肥料。加强肥料经营者依法履行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监管,确保设施配备到位,回收台账记录真实,存放安全。
4.开展兽药市场整治。严查无证经营兽药、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销售无产品批准文号疫苗、“自家苗”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对兽药处方药的监管,重点检查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分区或分柜摆放,严厉查处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加强经营单位兽药可追溯记录的监管,依法查处进销台账不实,不按规定上传入库、出库信息的违法行为。
5.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整治。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抗生素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使用环节:
结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采取精准治理模式,强执法、控源头,检打联动,严厉打击使用环节各种违法使用药品行为,用法律武器解决残留超标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种植业:重点查处无生产记录和生产记录不全、违法使用高毒、禁用农药和超范围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2.畜牧业:重点查处无生产记录和生产记录不全,违法使用禁、限用兽药、将人用药用于动物,饲喂动物时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和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3.农机:重点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操作、证驾不符、违法载人、超速超载、脱检漏检、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4.渔业:加强水产养殖场所巡查,加大对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禁止使用的药品与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特别是发现水产养殖者使用“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假劣兽药养殖水产品的,要依法查处。扎实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依职能严格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行动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落实执法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加强“中秋”和“国庆节”等节日期间的农资市场监管,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要强化农资经营单位自律意识,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遵守农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秋冬季不发生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把普法宣传融入到日常市场检查工作中。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树牢粮食安全意识。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以及农资科学使用和识别真假农资知识宣传,提升农资经营人员综合素质和广大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同时大力宣传农药等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培养使用者主动交回包装废弃物的良好习惯。
(四)深化农资经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农资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及时归集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行政处罚等信息并记录入档。实行销售质量和经营服务承诺并悬挂店内向社会公开,提高经营自律意识和信用意识。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等个人严重失信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经营主体和责任人等采取限制项目中标、资金扶持等联合惩戒措施。广泛宣传信用政策、法规、知识和案例,积极推介诚信守法经营典型,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五)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的安全监管。同时在农资打假执法检查过程中,整治安全隐患,搜集“扫黑除恶”相关线索,该移交的移交,该查处的查处,该整治的整治,确保农资市场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经营。
(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以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用“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提升监管水平,为依法治农取得实效奠定坚实的基础。
铜川市王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