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2 16:07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2021年铜川市王益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障“三夏”农业生产和“十四运”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努力实现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年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经营环节:

1.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对标称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取得农药登记、标签与农药登记核准内容是否相符、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严厉查处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行为;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者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监管,确保设施完备,台账真实,存放安全。

2.开展肥料产品监管。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加强抽检力度,保质保量完成省、市下达的抽检任务,确保农民群众用肥质量。

3.开展兽药市场整治。严格落实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督促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扫码查验入库、销售制度,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强化兽药经营环节监管,严格兽药GSP制度贯彻落实;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造假售假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

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整治。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

(二)使用环节:

1.种植业:重点查处无生产记录和生产记录不全、违法使用高毒、禁用农药和超范围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2.畜牧业:重点查处无生产记录和生产记录不全,违法使用禁、限用兽药、将人用药用于动物,饲喂动物时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和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3.农机:重点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操作、证驾不符、违法载人、超速超载、脱检漏检、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4.渔业:加强水产养殖场所巡查,加大对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禁止使用的药品与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特别是发现水产养殖者使用“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假劣兽药养殖水产品的,要依法依规查处。扎实开展“黄河禁渔”执法检查和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确保行动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把普法宣传融入到日常市场检查工作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农资科学使用和识别真假农资知识宣传,提升农资经营人员综合素质和广大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同时大力宣传农药等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培养使用者主动交回包装废弃物的良好习惯。

(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涉农镇办、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农机无证驾驶等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同时在农资打假执法检查过程中,整治安全隐患,该查处的查处,该整治的整治,确保农资市场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经营。

铜川市王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日        


网络编辑:张欣悦
信息审核:曹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