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推进全区冬春季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根据《铜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冬春季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冬春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扎实推进全区冬春季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百日攻坚行动要求
按照全区冬春季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总体部署,针对今冬明春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农机、渔业、屠宰、农药和沼气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整治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使一些制约农业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业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进一步深化百日攻坚行动内容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综合攻坚。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不深入,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绩观存在偏差,对农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集中执法等决策部署不安排不落实、研究不认真、排查不细致、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二是攻坚安全责任缺失的问题。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三个责任清单”制定进度缓慢;安全生产“三必须”落实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互相推诿扯皮,监管存在盲区。三是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监管执法队伍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执法检查不精准,只检查不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执法检查“一刀切”等突出问题;对违法违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不敢动真碰硬等问题。四是联合惩戒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在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问题上存在顾虑和畏难情绪,对明显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推诿不报,或故意漏报责任主体,甚至为企业说情等问题。(局属各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主体责任攻坚。一是攻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逃避责任、末位负责,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非法组织生产等问题。二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未制定、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切实际等问题。三是攻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问题。重点整治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闭环管理不到位;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超期、反复延期;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能紧盯突出问题。四是攻坚安全培训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不培训、培训不到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五是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一些行业领域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预案不演练,发生事故处置不得力,盲目施救,瞒报、迟报事故信息等问题。(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抓好落实)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攻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非法生产行为。
1.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攻坚行动。要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进镇入村,深入田间场院、农机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操作常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发挥农机公安联合执法机制作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因素,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区农机站负责)
2.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要结合渔业安全生产际,深入排查整治渔业船舶、渔业设施安全隐患,确保渔船、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要加大对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区农技中心负责)
3.深入开展农资及危化品安全攻坚行动。要切实加强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单位的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重点排查是否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仓库、门店电路是否老化、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储存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是否落实等,农药使用者是否违规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超量使用农药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等违法行为。(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要加强农业行业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点辨识,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彻底排查是否存在剧毒、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全过程管理是否严格,监管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等,及吋发现问题, 彻底整改隐患。(区疫控中心负责)
4.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攻坚行动。结合冬春季气候特点,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林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严禁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严禁吸烟、野炊和烤火,严禁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大力普及秸秆粉碎还田、捡拾打捆等关键技术,积极推广秸秆“三贮一化 ”(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农作物秸秆养殖技术,从源头上防止秸秆焚烧。(区林业站、区农机站、区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
5.深入开展沼气安全攻坚行动。要根据农村沼气安全防范及户用沼气工程运行摸底情况,加强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的运行维护和安全防范管理,确保沼气工程安全标识齐全、管线完好、操作规范、户内用气设备完整、进出料口盖板牢固、发酵设备管线无泄漏、储液池具备芳溺水设备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对已无法使用或因政策影响不再具备运行条件、需要拆除、功能转变的户用沼气设施。按照有关要求分类进行报废和移交相关关业务单位,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彻底杜绝安全隐患。要在春节前要全覆盖开展一次沼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区农技中心具体落实)
6.深入开展畜禽屠宰企业督导。要针对节日期间肉类需求旺盛的特点,积极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全面排查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氮储存等设施设备,及时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进一步强化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措施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冬春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顺延到2020年3月20日结束,请局属各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攻坚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区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攻坚行动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分析、解决重点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攻坚行动要实行台账清单管理,各部门建立“一表三台账”,即:建立攻坚工作进度统计表和检查企业台账、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违法企业处罚台账。局属各有关单位每月15日前报送一次工作情况报告,2020年3月5日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要结合百日攻坚行动,督促制定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隐患治理。要把严格执法贯穿于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全过程,扎实开展各专项执法行动,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期间,要惩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加强跟踪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和出动宣传车、赶农村大集、举办安全讲座、印制宣传单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五)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研究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将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区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