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王益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10:25 阅读: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王益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我区按集体公益林面积每年每亩1.75元的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县级统筹资金,用于选聘生态护林员,自主组建生态护林员队伍,将身体健康、年龄在18-65岁、有巡山护林能力、能承担起日常护林职责且在当地居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生态护林员,从事防火、防虫、日常巡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等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工资不低于600元/月·人,切实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为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以下简称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参照《陕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聘数量

以涉农镇办为责任区,对全区林地不分林权归属统一实行专业化管护,拟选聘、续聘专职生态护林员20名。各涉农镇办不限上报名额,区农业农村局对各涉农镇办上报的拟聘用生态护林员名单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用。

二、选聘原则

1、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面向“生态保护脱贫一批”对象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突出重点,统一管理。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面积大的村和生态区位重要村为重点,集中安排。

3、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贫困户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

4、坚持聘管合一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镇办统一聘用、管理,不得跨越镇办聘用,在本镇办辖区内进行管护活动,一定区域设立一个管护责任区,实行专职护林员管护,主要职责为防火、防虫、日常巡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等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三、选聘条件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个家庭申报一人。

2、男性,年龄在18-65岁之间,身体健康,热爱林业,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3、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熟悉村情、山情、民情。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

由涉农镇办组织在符合条件的村组张贴选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程序方式。

3、管护任务、管护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由所在村按下达的名额筛选后向涉农镇办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办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察

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身体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由涉农镇办组织村两委、村民小组长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评定

各涉农镇办组成评审组,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六)上报

各涉农镇办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经区农业农村局再次审核、考察、评定后择优聘用,最终确认选用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并反馈至各涉农镇办。

(七)公示

各涉农镇办对区农业农村局最终确认的选用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续聘

各涉农镇办对2019年度考核合格拟续聘的生态护林员按要求签订续聘协议,同时上报相关考核资料(2019年度生态护林员考核结果及村、镇办续聘意见)。

(八)聘用

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区)建、镇(办)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农业农村、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审定后,由镇办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经考核合格后,第二年继续聘用。

五、工资待遇

2020年月工资不低于600元,考核后按月发放。

六、工作步骤

1、成立工作机构。各涉农镇办成立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开展摸底调查。各涉农镇办制定工作方案和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摸清林地情况、林权构成、生态保护脱贫对象等情况。

3、做好评定、审核、公示及上报备案工作。

4、由各涉农镇办根据辖区内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管护责任区(确定四至、管护面积),并负责签订管护协议。

七、时间安排

(一)公告、申报时间:2019年12月5日—12月11日

(二)镇办审核、考察、评定、上报时间:12月12日—12月16日

(三)区农业农村局审核、考察、评定时间:12月17日—12月19日

(四)镇办公示时间:12月20日—12月26日

(五)管护协议签订时间:12月31日前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农镇办负责各自辖区内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并对选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把选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共同抓好护林员选聘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涉农镇办要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保护脱贫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发动生态保护脱贫对象积极参与护林员的应聘,扩大选聘范围,选出最佳人选。

(三)强化选聘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任人员,取消聘任资格。

附件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公告(式样).docx

附件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XX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的管护协议.docx

附件4:铜川市王益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doc


网络编辑:杨金花
信息审核: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