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市扶贫办《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铜川市产业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工作任务,集中力量打好产业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产业扶贫是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要将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围绕我区产业发展战略,构建大产业、大基地、大投资、大市场产业扶贫新格局;把为贫困户做好产业服务指导作为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和促进贫困户增收的主要抓手,按照精准施策、精准指导、精准服务、精准受益的思路,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实现技术培训向技术指导转变,课堂教学向一线实训转变,普及性培训向精准指导转变,专家指导向能人带动转变,确立“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民干,帮着农民赚”的新型技术服务理念,确保贫困户产业发展有人帮、技术指导有人教、产品销售有人管,使贫困群众通过发展产业实现长期稳定增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我区提出了发展以苹果、桃为主的果业,以花椒、核桃为主的干杂果业,以蛋鸡、生猪为主的畜牧业,以果蔬为主的设施农业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电商、光伏、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持续提升特色产业覆盖度;加强农特产品产销对接,构建多元化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收益的总体思路。全区10个贫困村,有中长期产业发展的贫困户452户1194人、参与产业扶贫的市场主体有11个、集体经济组织26个,光伏产业项目30个,特色种养殖334户, 4个省级旅游示范村,3个市级旅游示范村,农家乐125户,星级农家乐32户。这些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都需要服务指导。
产业指导员原则以村为单位设置,突出直接服务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实际、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经营主体带贫困户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互助资金组织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合理设置产业指导员。贫困村贫困户产业集中度高的,每村综合设置1-2名产业发展指导员;主导产业2个以上的,可分产业设置;尚未形成主导产业、贫困户从事产业类型分散,可根据贫困户数量按每10-20户1名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在100户以上的可配置1名产业发展指导员,带动贫困户低于1OO户的按照产业类型2-3个经营主体可配置1名产业发展指导员;每个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互助资金组织配置1名产业发展指导员。
(二)统筹资源,优化配置。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要充分发挥区脱贫攻坚包扶干部的力量,并与包村部门相结合,与行业部门指导相结合,与农业系统建立的“技术服务110”平台相结合,通盘筹划,统分结合,统一指挥,形成合力。
(三)完善机制,突出效能。建立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既要夯实责任,又要完善机制,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来激励干部的担当干事,旗帜鲜明的为踏实做事、不谋私利、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以效能来衡量工作成果,激发产业发展指导员干事业的激情。
(四)立足脱贫,谋划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要立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经济建设和乡村治理;立足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提高村民产业发展参与度和受益面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村产业和农民就业核心问题,保障贫困群众通过发展产业长期稳定增收、安居乐业。实现脱贫攻坚任务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协调推进。
三、选聘管理
(一)产业发展指导员选聘。产业发展指导员的选聘坚持就地就近、充分依托现有人才资源,主要从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村组干部中选聘,也可从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大专院校和科研教学单位从事一线服务的专家中选聘,还可从当地乡土专家、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特聘农技员、返乡创业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选聘。创新运行模式,鼓励产业发展指导员领办创办扶贫产业、技术入股扶贫企业或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调动产业发展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各地选聘的产业发展指导员由产业脱贫办聘任,每届任期2年。
(二)产业发展指导员的管理。产业发展指导员由聘任单位具体管理,并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产业发展指导员全年到指导村、户、企业开展指导不少于4次;产业发展指导员管理部门要不定期深入村组,深入贫困户,征求群众意见,了解产业指导员工作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经验,探讨改进指导工作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测评,并根据测评情况确定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结果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或奖惩的重要依据。指导员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指导效果得到群众认可以及年度测评称职档次及以上的,任期届满后予以续聘;对工作表现差、指导帮扶质量不高、年度测评不称职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及时按程序予以解聘,并将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职责任务
(一)产业发展指导员的职责。进村入户指导贫困户产业发展。向贫困户宣讲产业扶贫政策;指导贫困户科学选择产业;帮助贫困户联系项目落地;协调开展贫困户生产技术指导;引导贫困户组建和加入农民合作社;协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互助资金组织规范发展运营等。
(二)产业发展指导员的任务
一是主动入户,摸清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主动入户开展贫困户产业发展调查摸底,掌握贫困户产业发展现状,了解贫困户产业发展难题,沟通贫困户发展需求,帮助贫困户选准特色产业。
二是加强学习,推进产业扶贫政策落地。加强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学习,掌握我区出台的产业帮扶举措,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贫困户的政策宣传力度,尤其是财政资金申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特色农业保险、农产品营销帮扶、资金收益等政策,确保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户。
三是强化联络,及时帮助贫困户解决技术难题。加强与区级五支产业技术服务小分队及市级九支产业技术服务攻坚支援支队、产业扶贫精准脱贫专家服务团的联络;与区级扶贫、商务、财政、水务、金融、工信、发改、供销等部门的联络;与区级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沟通交流,保持常态化工作联络和技术对接,接受专家组的技术培训和到村到户巡回指导。遇到技术难题及时向区“技术服务110”平台反映并寻求支持,通过市区 “技术服务110”指挥系统指令行业专家到现场指导解决疑难问题。
四是开展对接,促进贫困户农产品顺畅销售。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了解市场行情,主动与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合作社、收购企业、电商等市场主体沟通对接,推动其与贫困户签订产销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解决贫困户农产品销售的后顾之忧,化解贫困户产业发展的市场风险。
五是加强跟踪,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帮助对口指导的贫困户建立和完善产业发展台账,登记贫困户的产业名称、种养规模、销售方式、经营收入、帮扶资金、带贫主体等情况。做到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每年及时更新完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9年1月9日-15日)。坚持就地就近、依托现有资源做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摸底工作,按照工作推进方案,严格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产业发展指导员选聘前动员,全面安排部署推进选聘工作。
(二)开展选聘(2019年1月15日-20日)。坚持双向自愿、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管理办法,对从大专院校和科研教学单位中选聘的产业发展指导员以及从当地乡土专家、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特聘农技员、返乡创业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选聘的指导员颁发聘任证书,建立产业发展指导员库。各涉农镇办将选聘结果汇总后于2019年1月19日前同时报送区农林局和区扶贫开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夯实主体责任。各涉农镇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任务来落实。区级农林、扶贫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强化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妥善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涉农镇办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工作推进落实,确保2019年1月底前完成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和选聘。各涉农镇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情况,将作为各镇办党委政府产业扶贫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调度管理。建立产业指导员工作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本区域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依托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及时了解基层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扶贫产业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各涉农镇办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产业发展指导员,要及时予以调整。
(三)聚力指导服务。区级农林、扶贫、商务、财政、水务、金融、工信、发改、供销等部门要形成台力,聚力配合镇办做好产业指导工作,发挥各部门产业发展指导作用,协助各产业发展指导员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难题。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涉农镇办要及时收集汇总产业发展指导员工作开展情况、典型做法、成功经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案例等,每季度向区农林局和区扶贫开发局报送一次。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涉农镇办要将产业发展指导员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扶贫领域的宣传重点之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成绩突出的产业发展指导员进行宣传,符合条件的予以表彰奖励。同时,要加强经验交流及时总结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