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推动我区产业、生态脱贫取得新的成绩,按照区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农业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 坚持目标标准不动摇, 贯彻精准方略不懈怠; 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重大举措,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学习模范李秋莲 实干惠民在一线”2019行动,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全面提高脱贫质量。
(二)目标任务。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举一反三,逐个问题彻查、彻纠、彻改,认真抓好农业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能力水平,确保2019年完成18户60人以上减贫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确保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转化为推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新动力,促进产业、生态脱贫取得实效。
(三)工作原则
一一坚持主动担当, 照单全收。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政治态度,强化责任担当,对照区委的部署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找准短板漏项,深刻剖析反思,查找自身问题,对号入座,严格工作标准、时间节点、质量要求,切实把中省市区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新要求贯穿整改全过程、落实到脱贫攻坚各方面。
一一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按照“追根溯源、根治问题”的要求,认真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逐条逐项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一一坚持目标标准,确保质量。以现行扶贫标准为遵循,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杜绝形式主义,摒弃任务观念、 过关思想,确保整改工作“基础扎实、 过程严实、结果真实”。
一一坚持领导包抓,务求实效。坚决落实区委的要求,把问题整改作为重点工作, 对标“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的要求,扎实推动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局属各单位要对照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措施。建立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夯实整改责任。
(二)集中整改。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全面查明问题,剖析原因,集中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能够当下整改的,明确时限按期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阶段稳步推进。
(三)督导检查。3月25日前,各单位要对承担的整改任务逐项进行自查“体检”,向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4月1日前将组织开展整改阶段性检查,并形成正式报告,向区委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四)巩固提升。要聚焦短板弱项、问题不足,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发现和弥补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遗留问题。9月上旬前将组织开展整改核查验收,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接受专项巡视“回头看”。
三、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不够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对总书记在陕西视察时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和在延安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还不够系统深入。督促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不够,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复杂性认识还不够到位。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班子成员、各帮扶领导。
整改目标和措施: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抓脱贫攻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完善学习制度,每月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经常、及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力求学深、悟透、弄懂,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时限要求:长期整改。
(2)结合区情实际,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思考、系统研究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还存在一些偏差。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整改目标和措施: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坚决落实政治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决策部署,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结合“学习模范李秋莲 实干惠民在一线”2019行动,组织对特殊贫困群体帮扶、巩固脱贫成果、产业就业扶贫、保障性政策落实、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基层攻坚能力不足等难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全面总结脱贫攻坚以来的工作情况,查找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措施,明确今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沟通,精确把握政策要求,系统梳理、修改完善我区出台的各项扶贫脱贫政策,确保政策精准,落细落实落地。
2.产业扶贫项目不精准,带动脱贫效果不明显。
(1)对通过“企业+农户”和“村经济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过程中出现的利益联结不紧密,带贫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重视不够,没有系统研究加以有效解决。
责任单位:区产业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各涉农镇办配合落实。
整改目标和措施:围绕产业扶贫规划,区域性特色产业培育、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市场经营主体培育,特别是完善带贫益贫机制和效果等,制定专项整改台账,并组织实施。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继续推行多种产业富民模式,力争做到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区户有1-2个稳定增收脱贫的产业项目;认真执行《铜川市王益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利益联结和脱贫带动机制,增强贫困户受益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全力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深度对接,通过组织参加“扶贫产品交易会”,实施“品牌”营销行动,充分发挥利用区、镇办、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形成持续稳定的销售市场和流通渠道,打通农产品销售“最后一公里”。
时限要求:3月中旬制定整改台账;7月底前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2)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特色农业产业小而散,产业化经营规模小,带贫益贫作用不强。
责任单位: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牵头,区农技中心、各涉农镇办等配合落实。
整改目标和措施:围绕“3+X”产业战略布局,加快实施主导产业提升工程,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加大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每个贫困村培育3-5名致富带头人,非贫困村至少培育1名致富带头人;5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村集体产业发展,重点扶持贫困村发展翡翠梨、双矮苹果示范园、肉羊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村级光伏电站运营管理, 提高光伏电站利用效率,保障光伏发电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贫困村、贫困群众增收。
时限要求:长期坚持,7月底前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3)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存在平均分配现象。
责任单位:区农技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各涉农镇办配合落实。
整改目标和措施:指导镇办村组修订完善《铜川市王益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修定完善《铜川市王益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差异化分配,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贫困户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农业生产经营,杜绝大水漫灌,调动生产积极性,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时限要求:3月底前完成文件修订;7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
(4)贫困村特色优势果业发展缓慢,没有形成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带动贫困户致富能力较差,特别是部分村民和合作社有发展高标准双矮苹果(鲜桃)示范园和设施大棚意愿,但由于投资大,群众投资建设积极性不高,影响设施农业发展。
责任单位:区果业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各涉农镇办配合落实。
整改目标和措施:参照支持苗木花卉和生态高效畜牧业发展意见,研究制定鼓励支持设施农业和果业发展意见,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贫困村发展高标准鲜果示范园和特色设施农业。
时限要求:3月底前研究制定支持果业和设施农业发展意见,7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
3.脱贫攻坚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1)重形式轻实效、工作作风不扎实仍一定程度存在。对脱贫攻坚工作职责要求不明确,一些领导到贫困户家中调研,存在面上走走看看、提些原则性意见的现象,扑下身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够,没有发挥好表率作用。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帮扶领导。
整改目标和措施: 向局机关帮扶领导发放应知应会读本、工作导引,督促帮扶领导学习掌握各类帮扶政策;督促帮扶领导入户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相关政策;加大产业生态及相关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将政策、措施宣传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范围。
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仍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4.脱贫攻坚统筹谋划不够。
(1)区产业办、生态办研究解决脱贫攻坚问题不够到位。
责任单位:区产业办、生态办。
整改目标和措施: 强化抓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统筹协调作用, 夯实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全面系统有序推进产业、生态扶贫的工作;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关于生态脱贫和产业脱贫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同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产业项目。
时限要求:3月底前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5.对帮扶队伍中存在的脱贫攻坚工作精神不在状态问题重视不够、督促不力。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在状态,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对此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有针对性地加强批评教育和纠正不到位。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帮扶领导。
整改目标和措施:加强干部作风教育,加大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帮扶领导和包村干部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帮扶领导和包村干部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夯实工作责任。
时限要求:3月底前将能立行立改的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
(三)履行监管责任主动担当不够
6.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待加强。
(1)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还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研究推动解决不到位,治标治本的效果还有待提升。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配合落实。
整改目标和措施:有效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处置巡视组移交由我局办理的问题线索和其他案件;督促帮扶领导按时到贫困户家走访,制定具体帮扶计划,杜绝帮扶不力等现象发生。
时限要求:3月中旬前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7月底前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7.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
(1)扶贫资金监督力度不够,扶贫资金存在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有些项目效益不高。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区产业办、生态办落实。
整改目标和措施: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加快项目方案评审、公示、批复。督促责任单位履行项目招投标等措施,加快开工,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开展竣工项目验收、审计等工作。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按照项目进度,严格落实报账制,加快资金拨付兑现,确保资金不趴窝、挪用,发挥效能。
时限要求:7月底前取得明显效果。
(四)检查发现的问题有些整改落实还不到位
8.整改责任没有落细落实,问题底数不清、督导不严。对问题缺乏全面系统梳理,往往停留在印发文件、总结汇报上,一些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配合落实。
整改目标和措施: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系统对脱贫攻坚以来巡视、督查、考核、评估、审计、民主监督指出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全面综合研判,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和整改措施精准有效;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措施,及时总结推广,不断完善;将问题整政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分类推进整改,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时限要求:3月底前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
(五)其他需要整改的工作
9.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工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区金融办、局属各单位配合落实。
整改目标和措施: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做好事前的风险防御,做好产业领域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及防护措施等,降低农户遭遇市场、技术和自然风险的损失。
时限要求:长期落实。
10.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责任单位:区产业办、区生态办牵头落实。
整改目标和措施:以夯基础、促提升、防返贫为主题,深入实地开展调研,着力从保障性措施落实、带贫益贫机制完善等方面,研究制定防返贫、巩固脱贫成果的指导意见。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落实产业增收、保障措施。集中开展“一补两送一议”工作,强化防返贫措施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王益区农林局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农林局局长王志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农林局副局长鲁小闯、原博,总农艺师郭建信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产业脱贫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等日常工作,区质检中心、区农技中心、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区果业局、区林业站、各成员单位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夯实整改责任。各分管领导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对于提出的问题要主动认领,严格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积极履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分类推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产业扶贫、生态扶贫、资金监管监督和作风及腐败问题等重点整改任务,要分别制定整改台账,全面落实整改;对其他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有效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领导班子要加强工作指导,掌握整改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题,各单位要及时对整改工作进行研判分析,4月10日前每周五以“周报告”的形式将整改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报送产业办,4月1日起至承担整改任务完成前,每月报送一次进展情况。
四是强化督查问责。各分管领导要适时进行整改督导督查,深入各单位,查责任落实、查工作措施、查整改成效,以点带面,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严肃整改工作纪律,对整改工作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尤其是在省市区督查检查、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巩固整改成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筑牢产业、生态脱贫基础,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彻底解决产业、生态扶贫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整改工作中的各类资料,分类归档,做到有据可查、详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