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镇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铜川市农业局会议精神,按照《铜川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全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铜农发〔2018〕90号)的要求,为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确保王益区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围绕畜禽屠宰、生鲜乳、“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等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1.严查重点风险区域。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周边,私屠滥宰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屠宰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地区的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2.盯紧重点监管目标。进一步明确企业和监管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措施的具体落实,强化“代宰”屠宰厂(场)监管,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厉打击“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验”等行为。强化屠宰和养殖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严厉打击屠宰贩运病死猪和骗取、套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
3.严打重点违法行为。加强对私屠滥宰、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由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牵头,责任领导为拓世强,联络人路小艳、侯红卫,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合,区畜牧兽医局协调负责。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分工、责任人和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站开办者和运输车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许可及监管情况。检查奶畜养殖场备案管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运输车准运证发放、换证和吊销等情况;检查收购站和运输车注销、关停并转情况;检查奶畜养殖场、收购站、运输车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情况,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检查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提供奶源的奶畜养殖场、收购站和运输车单独建档情况,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生鲜乳样品抽检频次及记录情况;检查生鲜乳收购秩序监管及查处情况。
3.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化情况。检查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系统内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信息审核情况;检查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在线出证情况,纸质信息与电子信息一致情况;检查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可追溯情况。
4.奶畜散养户监管情况。奶畜散养户登记和巡查情况;奶畜散养户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奶畜散养户生鲜乳违法添加及处置情况;奶畜散养户生鲜乳交售和流向情况。
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牵头,责任领导为闫惠芳,联络人吕永强、张宏侠,区执法大队配合,区畜牧兽医局协调负责。
(三)“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1.牲畜养殖环节。摸清辖区内养殖场(户)底数,并与养殖场(户)签订承诺书,实行出栏保证制度,确保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加强养殖场(户)“瘦肉精”日常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推迟出栏并对尿样进行确证检测,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鼓励和支持养殖场(户)与屠宰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行“场厂挂钩”的直接签约模式。
2.收购贩运环节。摸清辖区内从事活畜生产销售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状况,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并要求签订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监督活畜生产销售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建立检疫证明、出栏保证书等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记录信息制度(主要载明畜主、耳标号、检疫证号、数量等信息),每一批收购贩运记录要及时报送辖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并向下游购买商提供。加强对牛羊等活畜交易场所的监管,禁止无检疫证明,无收购贩运记录的活畜进入交易场所。
“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责任领导为陈雪梅,联络人许超,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区畜牧技术推广站配合,区畜牧兽医局协调负责。
(四)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1.经营环节。检查兽药经营户兽用抗菌药物购销记录,是否认真执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是否按保存条件保管、是否认真执行兽药GSP规定。加强兽药经营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第三方交易平台管控,加大网络举报投诉信息核查力度,认真查找摸排违法线索,集中力量惩治一批无证经营或经营假劣兽药的违法主体,净化兽药网络销售市场。
2、使用环节。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蛋鸡等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检查养殖场(户)是否认真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是否严格休药期制度,严格核查兽药采购使用记录。主动宣传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菌药残留超标和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人用药、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责任领导为张小刚,联络人闫改梅,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合,区畜牧兽医局协调负责。
三、实施步骤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5月29日至6月15日),各涉农办镇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畜禽养殖、生猪屠宰、生鲜乳收购运输、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其中对屠宰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奶站和运输车辆全覆盖检查。自查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市畜牧兽医局兽医科。
第二阶段为综合互查阶段(6月15至6月25日),区畜牧兽医局将组织5个检查组开展综合互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和被检查区县协商确定,车辆由检查组负责。6月25日至30日,区畜牧兽医局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专项行动单位和局属单位领导包抓区县的有关情况汇报,查漏补缺,迎接省上7月25日前的互查互评检查工作。
第三阶段汇报总结阶段,按照市局8月中旬检查的反馈情况,我局安排各检查组与区县反馈对接进行整改总结。
四、检查分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我局成立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畜牧兽医局局长鲁小闯担任。成员由区动监所、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定点办、区畜牧技术推广站、区疫控中心负责人担任。
五、检查方法
1、听取各涉农镇办监管情况汇报。一是本次动物产品专项行动涉及单位摸底调查情况。二是专项行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三是针对监管出现的新问题,各区县采取的新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查阅监管文档。一是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的相关文件。二是生猪屠宰企业、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兽药经营户许可、监管档案资料。三是查看生鲜乳收购站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3、实地检查。现场检查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辆、畜禽养殖场(户)、兽药生产经营单位,查看专项行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各涉农办镇自查。各涉农办镇畜牧主管部门对照整治重点任务逐项开展自查,逐一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提出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2.集中督查。督查组对三个涉农镇办畜种养殖场(户),兽药经营户展开检查。将采取现场检查、入户(场)调查等形式,对重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牵头单位重点抽查。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结合各
自实际,落实专人,进行重点抽查。按照重点检查内容和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好记录表格等痕迹化资料及整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铜川市王益区农林局
2018年6月12日